中共兴宁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兴宁市国家保密局),是中共兴宁市委保密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也是兴宁市人民政府主管保密工作的行政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决定、指示,制订本县地方性保密法规和保密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承办中共兴宁市委保密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
2、依照保密法律、法规开展保密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管理本县的保密工作,监督检查《保密法》和其他保密法规、制度的实施,并承担保密行政复议工作。
3、组织、指导保密宣传教育和保密干部培训工作。
4、组织开展保密检查,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对泄密事件进行查处,参与或组织对重大泄密事件的查处。
5、负责对外提供秘密资料的监督审核和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出境审查和申报办证工作,国家秘密载体定点复制单位的申报办证工作。
6、指导、监督和管理本县的保密技术工作,负责对涉及国家秘密的通信、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设施建设的检查和管理工作,负责计算机信息国际互联网的保密检查,负责保密技术新产品及设施的推广应用和维护。
7、协同有关单位制订对涉及国家秘密的重点项目和重大涉外活动的保密方案并监督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