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小罗
留言日期:
2021-09-14
主题:
关于农村房屋登记的问题
内容:
您好,兴宁市去年进行了农村房屋产权登记,本人在兴宁农村有一座楼房,之前是由四兄弟共同参与建设,假设四兄弟分别为ABCD,但目前据说只登记了三兄弟ABC的名字,因为兄弟ABC分别是独立户口,其中一个兄弟D因为未成家,户口一直与兄弟C一块,据说因为一个户口只能登记一个人,所以只登记了C作为代表。 我想提出五个疑问,第1:同一户口本在农村房屋是否只能登记一个人?,第2:一栋楼房,原则上最多可以登记多少人?,第3:如果同一户口可以登记多人,那兄弟D是否还可以补登记?第4:房屋登记的过程中,如果有多个家庭成员登记,是否需要设置屋主这个信息,还是共有产权不设任何人为屋主?,第5,房屋登记信息是否已经联网,可以通过什么平台/渠道查询房屋登记情况?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1-09-14
答复时间:
2021-09-18
答复单位:
梅州市兴宁市自然资源局
答复内容:

网友你好:针对你提出的问题,作以下答复

1、不是。家庭成员中已经年满18周岁的成员,即使未分户,经全体家庭成员协商同意后可作为户代表登记。

2、一处宅基地,原则上申请登记的权利人为一个户代表,宅基地是全体家庭成员共同共有的,如因几兄弟共同出资兴建,经全体家庭成员协商同意后申请人可几兄弟作为权利人,不建议过多权利人。

3、如因特殊情况有需要,经全体家庭成员协商同意后可增减,但申请人不得反复、随意变动。

4、宅基地属于全体家庭成员共同共有,申请登记的权利人为户代表,并非单独所有。

5、未联网,目前是全面调查阶段,已将调查结果在村委张贴公示,如有修改或补充资料,请尽快与本村村委联系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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