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polly
留言日期:
2020-07-11
主题:
省外社保如何转回兴宁
内容:
你好,我前两年一直在外省工作,现在回家发展了,如何把社保转回兴宁,继续在兴宁缴纳社保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0-07-11
答复时间:
2020-07-15
答复单位:
梅州市兴宁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答复内容:

polly:

        你好,你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1.将外省缴纳的社保转移到兴宁市社保局,办理程序如下:

        (1)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提出转出申请,并索取《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2)到兴宁社保局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所需材料:《省内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省内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参保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填写《参保人转入登记表》。

        (3)兴宁社保局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审核转入条件。

        (4)符合条件的,省外社保局与兴宁社保局完成转移接续工作。

        2.若来信人没有正式单位缴纳社保时,可以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到兴宁市税务局申请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按月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特此答复。



兴宁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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