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LWH
留言日期:
2020-11-02
主题:
如何办理灵活就业养老保险一次性趸交及养老保险领取事项
内容:
你好,我母亲是1960年12月出生,之前已经办理了灵活就业养老保险。今年12月即将满60周岁,但缴费未满180个月。 请教以下问题: 1.剩余不满的缴费是否可以办理一次性趸交? 2.什么时候才能办理一次性趸交,是12月生日之前还是之后办理; 3.办理一次趸交需要准备什么资料?请提供办理地点。 4.一次趸交之后,什么时候可以办理领取养老金?什么时候开始领取养老金? 5.每月领取养老金金额是多少?如何计算?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0-11-02
答复时间:
2020-11-04
答复单位:
梅州市兴宁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答复内容:

LWH:

你好,你咨询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问题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据了解,你的母亲到2020年12月年满60周岁,但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未满180个月。依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继续缴费有关规定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37号)规定,你的母亲可以在年满60周岁的当月申请一次性趸缴剩余的养老保险费。一次性趸缴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和社保卡的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兴宁市社保局一楼养老保险关系股1至6号窗口申请办理一次性趸缴手续,费用以系统计算为准。趸缴后,可以申请办理养老保险退休手续,次月可领取养老金。养老待遇以办理退休手续后系统核定为准。

特此答复

兴宁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0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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