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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局:举办社会办医疗机构恢复日常诊疗服务培训暨集体约谈会议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20-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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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防控相关工作部署,有序推动医疗机构恢复日常诊疗服务,满足群众就医需求,3月10日,兴宁市卫生健康局在会展中心举办社会办医疗机构恢复日常诊疗服务培训暨集体约谈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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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医政医管股负责人传达学习了《广东省医疗机构恢复诊疗服务防控新冠肺炎工作指引的通知》精神,并对指引作了全面解读。

    法规监督股负责人就如何恢复诊疗服务程序作详细说明,普通个体诊所复业前,对照部分诊所、门诊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诊疗活动工作指引进行自评,自评合格的,作出承诺后即予复业;口腔类、神光眼科医院、现代门诊部、锦章骨伤科门诊部等社会办医疗机构复业前,应按照工作指引进行自评,自评后经卫生健康局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评估合格的,作出承诺后予以复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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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市卫健局主要负责人强调,按照梅州市防控响应级别要求,恢复社会办医疗机构日常诊疗服务是适应当前形势需要,有序安全恢复日常诊疗服务必须做到“三个强化”:
    一是强化认识。各社会办医疗机构务必要提高思想认识,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做到逐步合理恢复正常医疗服务秩序和疫情防控工作两手抓两手硬;
    二是强化措施。落实实施主体责任,明确第一责任人,按照《指引》落实好“七个一"“四个关口”和“三类人员管理”等防控措施,杜绝医疗机构内感染事件发生;
    三是强化监督。要切实发挥监督管理职能,严格进行监督检查,对申请恢复诊疗服务的社会办医疗机构进行评估,做到符合一个允许恢复一个,对于评估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批准开业。同时加强监管指导,对存在防控工作基础较差、防控意识薄弱的医疗机构进行指导整改,增加监督频次,确实无法整改的,坚决依法依规给予关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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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卫健局主要领导及相关股室负责同志,全市社会办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共100多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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