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何建元主持召开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42次会议。会议决定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于2020年6月18日在兴城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福泉、何伟忠、廖红彬、温建文、刘秋宏及委员共29人出席了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练胜红,市人民法院院长陈声欢,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培军,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刘瑞灵,市监察委员会、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部分镇人大主席和市人大代表、以及市人大机关各委、办副主任列席了会议。 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的决定。 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定于2020年6月18日在兴城会展中心召开,大会将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会议作出了关于列席和邀请列席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人员的决定。会议审议了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议案审查委员会成员建议名单(草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2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兴宁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会议听取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撰写情况的说明,审议通过了兴宁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关于部分兴宁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和辞职事项,并组织新任职人员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接受: 唐亚东辞去梅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免去: 刘瑞灵的兴宁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刁勇辉的兴宁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寒梅的兴宁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袁望中为兴宁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黄伟平为兴宁市监察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