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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到兴宁市开展巡视工作,组长刘丹在动员会上作动员讲话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20-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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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省委第十三巡视组从2020年10月开始至12月中旬,对兴宁市开展巡视。10月12日下午,广东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巡视兴宁市工作动员会在兴宁会展中心召开,正式启动了巡视工作。会上,广东省委第十三巡视组组长刘丹作了动员讲话;梅州市委副书记王庆利出席会议并代表梅州市委作表态发言;梅州市委常委、兴宁市委书记余其豹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动员会前,巡视组组长刘丹主持召开见面沟通会,与梅州市委常委、兴宁市委书记余其豹,兴宁市委副书记、市长洪国华作了见面沟通。



  刘丹强调,召开巡视工作动员会,目的是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提出要求,确保此次巡视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巡视工作的重要意义。省委此次决定对兴宁市开展巡视,充分体现了省委对兴宁市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兴宁市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兴宁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巡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当前,我们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和政治定力,继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着力强化巡视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牢记初心使命、深化自我革命,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提供坚强政治保障。二要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围绕“四个落实”强化政治监督。省委巡视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扣当前形势任务,按照“四个落实”总体要求,聚焦被巡视党组织所承担的职能责任,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强化政治监督。主要围绕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主题教育检视问题和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推动被巡视党组织有力有效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保障人民群众利益、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三要强化政治担当,共同完成好省委交给的巡视任务。做好此次巡视工作,是省委巡视组和兴宁市委共同的政治责任。希望兴宁市委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本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强化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激发共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内生动力,与巡视组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兴宁市委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以巡视为契机,自觉担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对巡视反馈的问题,真改实改、全面整改。

  王庆利指出,十二届省委第七轮巡视把兴宁列为常规巡视对象,充分体现了省委对梅州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对梅州干部的关心和爱护,更是对兴宁各项工作特别是管党治党工作的系统把脉、全面体检,有助于兴宁更加精准地发现问题、查找不足、改进工作。梅州、兴宁两级党委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坚决落实省委巡视工作部署,配合省委巡视监督检查,营造良好巡视工作环境。王庆利要求,兴宁要以此次省委巡视为契机,做到巡视工作与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自觉把巡视工作与推动高质量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加大“六稳”工作力度,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余其豹表示,此次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到兴宁市开展巡视工作,既是对兴宁各项工作的集中检查,也是对兴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治体检,充分体现了省委对兴宁发展的重视和期盼,对兴宁干部的关怀和鞭策。他要求,兴宁全市上下要统一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巡视工作部署和省委巡视组组长刘丹的讲话要求,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全力保障配合省委巡视组做好巡视工作,坚决服从、积极配合,全面落实巡视组工作要求;把巡视整改工作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和梅州市委七届九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用心用情用功抓好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污染防治等大事要事,推动兴宁“一城一廊一带”和“工贸新城·智慧兴宁”建设,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省委第十三巡视组从2020年10月12日至12月11日,对兴宁市开展巡视。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办法规定,省委巡视组主要受理对兴宁市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兴宁市委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巡视期间,省委巡视组设专门值班电话:0753—3260829,专门邮政信箱:广东省兴宁市A008邮政信箱、邮编514500。巡视组工作日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30—12:00,14:30—18:00。巡视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6日。

  广东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其他成员,兴宁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兴宁市法院、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梅州市管四级以上调研员,兴宁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兴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负责同志,兴宁市巡察办主任和巡察组组长,兴宁各镇(街)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及市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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