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日前发布的《梅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了解到,2023年开始梅州中考将有多项新变化,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5日。 变化一:建立健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实施意见》从2020年初一入学的新生开始实施。录取计分科目采用“4+6”模式,即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道德与法治、物理、历史、化学、地理、生物,满分为840分。值得注意的是,首次加入了英语听说考试和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分别占30分和该科总分的10%。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3科,则不纳入计分科目,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 变化二:健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等5个方面。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作为学生毕业升学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变化三:改革招生录取模式 录取时,根据各批次考生填报的志愿,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需达到一定的基本条件(即资格条件),在达到基本条件的考生中再按成绩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 变化四:加强考试招生管理 完善名额分配招生办法。优质高中招生名额按比例合理分配到初中学校,每所优质高中学校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名额分配适当向农村初中倾斜。取消国家规定以外的所有加分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