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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举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暨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会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市广电台 发布时间:2021-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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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8日,我市在会展中心举办2021年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暨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会。市委常委、宣传部长何小娟出席开班动员会并授课,市委党校、各镇街、市直单位分管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相关负责人参加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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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此次培训时间为期7天,培训采取专题授课、现场教学与交流研讨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围绕《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意识形态安全教育、中共党史学习教育以及应急管理等五方面内容进行专题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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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班动员会上,就如何做好新时期意识形态工作,何小娟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不断增强学习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要全面把握意识形态管理工作的方针原则,要坚持把党性原则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原则,旗帜鲜明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三是要切实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要强化宣传队伍建设,积极做好正面舆论宣传;四是要加强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和通报,要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全面提高意识形态领域舆情预判、分析、处理能力;五是要认真做好党史学习教育意识形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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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小娟希望全体培训人员要珍惜学习机会,端正学习态度,遵守学习纪律,坚持学有所思,学有所获,要把此次集中培训的内容与今后的工作实践结合起来,将学习成果转化为促进工作的有效举措,共同推动我市宣传思想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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