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直和省、梅属驻兴有关单位: 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创建活动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成立兴宁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余其豹(梅州市委常委、兴宁市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丘孝东(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何健元(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罗利娜(市政协主席) 何小娟(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 冯振(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邓强(市委常委、市委办主任) 李福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陈日新(市政府副市长) 罗宇芳(市政协副主席) 刘瑞灵(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 成 员:何伟坚(参照副处级层次管理的干部) 陈思东(市委办副主任) 石战宇(市府办副主任) 谢振国(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李顺新(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 刘学伟(市文明办主任) 吴新明(市科工商务局局长) 罗丽思(市教育局局长) 张向东(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刘小炎(市财政局局长) 刘锦超(市法制局局长) 刘铭中(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黄伟文(市环保局局长) 范圣权(市住建局局长) 钟安昌(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何群辉(市水务局局长) 曾巨文(市农业局局长) 欧阳秋茹(市文广新局局长) 陈秋吾(市卫计局局长) 潘启东(市林业局局长) 黄耀添(市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刘坚(市城综局局长) 陈志标(市安监局局长) 李坤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陈自立(市广电台台长) 钟绍红(市畜牧兽医局局长) 吴尚华(市公路局局长) 范益民(市旅游局局长) 彭燕妮(团市委书记) 李龙(市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张向东(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陈春辉(市委督查室主任) 陈忠(市政府督办室主任) 陈胜涛(市公安交警大队大队长) 刘导文(兴田街道党工委书记) 郭远林(福兴街道党工委书记) 吴思波(宁新街道党工委书记) 王建平(宁中镇党委书记) 罗国强(刁坊镇党委书记) 廖晓明(兴宁供电局党委书记、执行董事) 刘威(中国移动兴宁分公司总经理) 王建(中国电信兴宁分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陈日新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陈思东、石战宇同志兼任,抽调钟旅平(市招商局)、曾月辉(市卫计局)、刘天华(市城综局)、陈秋苑(市爱卫办)同志为专职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组成,办公地点设在市卫计局三楼。 中共兴宁市委办公室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