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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兴宁市委办公室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兴宁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18-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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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直和省、梅属驻兴有关单位:

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创建活动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成立兴宁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余其豹(梅州市委常委、兴宁市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丘孝东(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何健元(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罗利娜(市政协主席)

何小娟(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

冯振(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邓强(市委常委、市委办主任)

李福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陈日新(市政府副市长)

罗宇芳(市政协副主席)

刘瑞灵(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

成 员:何伟坚(参照副处级层次管理的干部)

陈思东(市委办副主任)

石战宇(市府办副主任)

谢振国(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李顺新(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

刘学伟(市文明办主任)

吴新明(市科工商务局局长)

罗丽思(市教育局局长)

张向东(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刘小炎(市财政局局长)

刘锦超(市法制局局长)

刘铭中(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黄伟文(市环保局局长)

范圣权(市住建局局长)

钟安昌(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何群辉(市水务局局长)

曾巨文(市农业局局长)

欧阳秋茹(市文广新局局长)

陈秋吾(市卫计局局长)

潘启东(市林业局局长)

黄耀添(市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刘坚(市城综局局长)

陈志标(市安监局局长)

李坤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陈自立(市广电台台长)

钟绍红(市畜牧兽医局局长)

吴尚华(市公路局局长)

范益民(市旅游局局长)

彭燕妮(团市委书记)

李龙(市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张向东(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陈春辉(市委督查室主任)

陈忠(市政府督办室主任)

陈胜涛(市公安交警大队大队长)

刘导文(兴田街道党工委书记)

郭远林(福兴街道党工委书记)

吴思波(宁新街道党工委书记)

王建平(宁中镇党委书记)

罗国强(刁坊镇党委书记)

廖晓明(兴宁供电局党委书记、执行董事)

刘威(中国移动兴宁分公司总经理)

王建(中国电信兴宁分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陈日新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陈思东、石战宇同志兼任,抽调钟旅平(市招商局)、曾月辉(市卫计局)、刘天华(市城综局)、陈秋苑(市爱卫办)同志为专职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组成,办公地点设在市卫计局三楼。

中共兴宁市委办公室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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