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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梅州市兴宁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48100722826XP/2019-00002 分类:
发布机构: 兴宁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19-11-22
名称: 兴宁市公安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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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19-11-22  浏览次数:-

兴宁市公安局指挥中心:

    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公安机关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研究拟定本市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部署全市公安工作并指导、检查、监督贯彻执行情况。研究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信息,分析预测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情况,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并提出对策。(负责人:李志平 联系电话:0753-3186330)


兴宁市公安局政工室:

    规划和组织实施全市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以及民警教育训练、人员培训工作,制定相关方针和措施,检查监督落实情况;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负责人:黄小敬  联系电话:0753-3186360)


兴宁市公安局监督室:

    负责监督检查民警职工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维护民警职工的合法权益。(负责人:温洪波 联系电话:0753-3186370)


兴宁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室:

    负责全局财务装备、警务保障和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人:杨庆文  联系电话:0753-3186392)


兴宁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

    掌握全市刑事犯罪情况,研究分析刑事犯罪对策;组织、协调、开展全市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指导反黑、反恐怖等工作。(负责人:彭思元 联系电话:0753-3186260)


兴宁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

    指导全市治安行政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各项治安管理防范工作;指导派出所建设、基层基础工作和群防群治队伍的管理;指导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归口管理技防行业;掌握全市社情和治安状况,组织、协调、参与各类大型集会和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查处公安部指定的刑事案件;指导、查处治安案件、“黄赌毒”案件、治安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负责人:罗岳群 联系电话:0753-3186230)


兴宁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机关侦办经济犯罪案件,参与或直接侦办经济犯罪案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经侦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指导、检查、监督全市经侦工作;开展调研工作,掌握全市经济犯罪情况,分析研究经济犯罪的动态,提出防范和打击经济犯罪的对策,建立健全经济犯罪预警、防控机制。 (负责人:罗锋  联系电话:0753-3186250)


兴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规守法;处理辖区道路上的各类交通事故;负责办理机动车辆牌证和检验,加强驾驶员考核教育及发证;纠正和处理辖区交通违法行为。(负责人:罗洪波 联系电话:0753-3186905)


兴宁市公安局巡逻警察大队:

    负责辖区治安巡逻,预防和制止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负责车站、广场、街道及校园周边等社会面的巡逻防控工作等。(负责人:彭峰 联系电话:0753-3186081)


兴宁市公安局法制大队:

    组织、指导公安执法监督检查、普法以及公安信访工作。(负责人:谢汉越 联系电话:0753-3186310)


兴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贯彻、执行出入境管理的法律法规,监督、指导本地区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 受理本地区公民因私出国申请、因私赴港澳台申请并签发相应的出入境证件;受理本地区公民因私出入境证件的换发、补发、加注等;处理或指导处理本辖区发生的涉外案(事)件和内地公民违反有关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的案(事)件等。 (负责人:张海威 联系电话:0753-3186220)


兴宁市公安局网络警察大队:

    依法实施对公共信息网络(主要指互联网)的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实施对内部专用网络的安全监督管理,开展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的信息通报工作、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监督、检查、指导及打击各种涉网违法犯罪活动等工作。 (负责人:曾勇 联系电话:0753-3186320)


兴宁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负责国内安全保卫,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工作。(负责人:罗东 联系电话:0753-3186211)


兴宁市公安局禁毒大队:

    掌握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研究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开展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和禁毒宣传教育等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禁毒工作;承担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人:郭科文 联系电话:0753-3186139)

  

兴宁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依法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区治安秩序稳定,组织开项各项专项行动,依法查处发生在辖区内破坏森林资源的森林刑事案件和公安行政案件;密切注视和掌握林区的社会治安动态,切实搞好“三情、四网、两管理”工作,及时处置发生在林区内的各类事件;协助林业部门开展各项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负责人:翁苑强 联系电话:0753-3353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