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007228147/2016-00009
报告、农业、林业、水利
兴宁市林业局
2016-02-01
兴宁市林业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02-01

兴宁市林业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02-01  浏览次数:-

兴宁市林业局2015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林业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梅州市贯彻落实省府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落实情况、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造林工程招投标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九部分组成,内容涵盖林业局201511日至2015年12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全文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兴宁市林业局信息网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林业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兴宁市官汕路林业大厦,邮编:514500,电话:3353128)。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我局根据《条例》及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周密部署、突出重点、有序推进,通过兴宁市林业局信息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局公开公告栏、新闻媒体等载体,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林业局信息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在林业局信息网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条,其中信息公开栏目91条,主要涉及林业动态、图片新闻等;林业专题栏目42条,涵盖林业生态、森林防火、林业百科等;党务公开栏目18条,涵盖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政务公开栏目17条,涵盖机构职能、政策法规、人事信息等;网上服务栏目27条,涵盖办事指南、表格下载等;政民互动栏目7条,涵盖网上问政、网上调查等。

 

 

(二)其他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林业局党务政务公开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通过林业局党务政务公开栏公开公示林业局党组及机关支部成员,并详尽公开林权证办理、林权转让办理及林木采伐许可证等业务办理流程,方便群众办事,提高业务办理效率。

 

 

2.兴宁市“行风热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129日,林业局长潘启东上线兴宁市行风热线,回应群众森林防火、采伐林木、林权证办理、占用林地等问题12条。

 

 

二、《梅州市贯彻落实省府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落实情况

根据《梅州市贯彻落实省府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要求,经对照核实,我局无涉及牵头完成的工作内容。

三、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5年,我局共承办3件政协提案,2件人大议案。目前已全部办结并答复提案人,答复满意率达100%。同时,将所有议案提案办理结果公布于林业信息网及局公开公告栏,真正做到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

 

 

四、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无。

(二)申请处理情况

无。

(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无。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无。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1、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收费标准1项;

2、林木采伐审批收费标准1项;

七、造林工程招投标情况

共有6个造林工程,全部按照上级有关工程实行全社会招投标的要求向公开社会招投标:2015年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造林项目(二期)、兴宁市珠江防护林工程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兴宁市2014年济广高速生态景观林带建设项目、2014年省级森林碳汇抚育项目、2015年省级森林碳汇抚育项目、2014年韩江流域水源涵养林。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做法

2015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省、梅州市、兴宁市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规范和扩大公开内容,丰富和完善公开形式,强化监督检查,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有力地推动了全局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积极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条例》实施后,我局积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条例》,加强信息公开领导和制度建设,积极推进林业政务信息公开。同时,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业务的培训,确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

(二)完善林业网站建设,更新信息公开平台。为解决由于网站落后,后台操作不便,导致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的问题,我局委托网络技术公司对林业网站进行了全面更新改版,进一步完善网站建设,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透明度。

 

林业局信息网首页

 

(三)建立信息公开机制。通过建立信息主动公开机制、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制、举报受理制度,建设信息公开平台和载体,扩大公民参政议政的范围。

九、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5年,林业局信息公开工作有了一定的发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如一些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栏没有及时更新内容,公开形式单一,公开不及时等;为此,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的内容。根据《条例》的要求,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进行公开。一是深化审批服务项目公开工作。二是推进与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重要事项的公开。三是要把定期公开、阶段性公开和临时性公开结合起来,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特别是上级政策有变化时,要及时公开变更的内容,确保公开的效果。

(二)适时开展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根据现时信息公开工作需要,为切实保证信息公开实效性、准确性,组织局信息公开业务员进行计算机技术等相关技能培训,实现规范、高效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目标。

(三)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通过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度、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长效机制。同时,吸收其它部门单位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开展。

 

 

 

 

兴宁市林业局

201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