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地区生产总值(GDP)核算制度和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兴宁市统计局对2018年地区生产总值初步核算数进行了修订。主要结果为:2018年地区生产总值为166.25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快报)减少5.69亿元,降幅为3.3%。修订后的第一产业增加值为43.67亿元,比重为26.3%;第二产业增加值为28.59亿元,比重为17.2%;第三产业增加值为94.00亿元,比重为56.5%。
2018年地区生产总值修订数据与初步核算数据对比表
兴宁市统计局
2020年3月18日
依据地区生产总值(GDP)核算制度和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兴宁市统计局对2018年地区生产总值初步核算数进行了修订。主要结果为:2018年地区生产总值为166.25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快报)减少5.69亿元,降幅为3.3%。修订后的第一产业增加值为43.67亿元,比重为26.3%;第二产业增加值为28.59亿元,比重为17.2%;第三产业增加值为94.00亿元,比重为56.5%。
2018年地区生产总值修订数据与初步核算数据对比表
现价总量(亿元) | 构成(%) | |||
修订数 | 初步核算数 | 修订数 | 初步核算数 | |
地区生产总值 | 166.25 | 171.94 | 100 | 100 |
第一产业 | 43.67 | 43.58 | 26.3 | 25.3 |
第二产业 | 28.59 | 33.68 | 17.2 | 19.6 |
第三产业 | 94.00 | 94.68 | 56.5 | 55.1 |
兴宁市统计局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