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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林业局局长刘铭中作客《行风热线》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市广电台 发布时间:2020-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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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信图片_20200722155609.jpg

       7月22日,市林业局局长刘铭中作客市广播电视台《行风热线》直播室,就我市有关林业生态建设、森林资源管护等方面的问题与广大市民进行沟通、交流,共解答热点难点问题15个。

      节目开始后,刘铭中与主持人进行热情互动,详细介绍了市林业局的工作职责以及全市林业生态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并耐心回答了市民提出有关生态公益林补偿等方面的问题。

同期声 市林业局局长 刘铭中:

“2019年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是33元/亩,发放到林农为26.4元/亩(损失性补偿)。2020年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是35元/亩,发放到林农为28元/亩(损失性补偿)。每年发放1次。”

      有市民反映,今年疫情以来,有关部门全面禁止售卖野生动物,但有时还会看到一些农村来的“土货”,对此刘铭中表示,我省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有关法律禁止食用的其他野生动物。

同期声 市林业局局长 刘铭中:

“禁止生产、经营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作的食品,禁止以家畜家禽名义食用野生动物,列入畜禽遗产资源目录的动物,按照国家规定应当加施畜禽标识,而没有加施的,不得屠宰、加工、出售,否则一律以违法贩卖出售野生动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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