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你亲戚申办的是小额遗产继承公证,根据《继承法》、《公证程序规则》的有关规定,你亲戚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⑴被继承人及被继承人的配偶、全部子女、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 ⑵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⑶存折; ⑷亲属关系证明:写明被继承人的配偶、全部子女、父母情况的证明,此证明需村、镇盖章; ⑸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便民措施: 广东省公证协会下发了粤公协[2017]5号《关于修订〈关于小额遗产继承公证的办证意见〉的通知》,其中规定在梅州的同一公证处,申请继承同一被继承人的遗产数额总价值累计不超过人民币三万元,可以不用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全部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只需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中的其中一人到公证处申办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