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职工逢年过节发放慰问品是按照《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执行的。规定指出: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同时规定,基层工会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的全年支出金额的比例一般应控制在当年本级工会经费预算支出的30%左右,最高不超过40%,或者选择控制在基层工会留成经费的50%以内。可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但不可发现金、购物卡、代金券等。
答:职工逢年过节发放慰问品是按照《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执行的。规定指出: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同时规定,基层工会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的全年支出金额的比例一般应控制在当年本级工会经费预算支出的30%左右,最高不超过40%,或者选择控制在基层工会留成经费的50%以内。可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但不可发现金、购物卡、代金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