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兴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洪国华(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朱志勇(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 成员:彭伟洪(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罗辉(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铭中(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刘导文(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郭远林(市教育局局长) 张小海(市科工商务局局长) 罗伟航(市公安局副局长) 何群标(市民政局局长) 何伟洪(市司法局局长) 陈思忠(市财政局局长) 李顺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黄伟文(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吴尚华(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坤明(市水务局局长) 曾巨文(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欧阳秋茹(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 陈秋吾(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刘尚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陈志标(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曾东球(市统计局局长) 黄浩灵(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 许振波(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局长) 黄小清(市林业局副局长) 蒋红(市保密局局长) 张振坚(市气象局局长) 黄治勇(兴宁供电局局长) 曾勇威(市公路事务中心主任) 各镇人民政府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刘铭中同志兼任,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刘心、张俊杰、李清辉以及党组成员陈彦云、钟伟崇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中市直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股级干部作为联络员,各镇(街道)确定当地自然资源所所长作为联络员,具体参与规划编制工作。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