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有关单位: 为推进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全面提高兴宁城市安全保障水平,助力梅州市争取创建成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市政府决定成立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洪国华(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组长:徐 甦(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何森清(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志标(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员:李顺新(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广青(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编办主任) 何耿明(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邓超明(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宗局局长) 钟绍红(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王清波(市法院副院长) 李炎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刘导文(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郭远林(市教育局局长) 张小海(市科工商务局局长) 伍海波(市公安局政委) 何群标(市民政局局长) 何伟洪(市司法局局长) 陈思忠(市财政局局长) 陈伟东(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彭晓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吴尚华(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坤明(市水务局局长) 曾巨文(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邹燕锋(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 陈秋吾(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黄耀添(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黄浩灵(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 刘铭中(市林业局局长) 陈自立(市广播电视台台长) 廖裕导(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 马志源(市工业园管委会主任) 王超宙(团市委书记) 刘 凌(市妇联主席) 杨 文(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黄伟文(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兴宁分局局长) 罗伟华(市气象局副局长) 黄治勇(兴宁供电局局长) 陈清权(市邮政公司总经理) 李 龙(市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何 军(市国有资产运营中心) 杨秋阳(兴田街道办事处主任) 黄威灵(福兴街道办事处主任) 何 为(宁新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不纳入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日常工作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陈志标同志兼任。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