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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宁市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兴市府办函〔2020〕43号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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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有关单位:

  《兴宁市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自然资源局反映。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0日     

 


兴宁市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方案

(2020—2022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立高效科学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梅市府办函〔2020〕105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我市是地质环境比较脆弱、地质灾害多发易发的地区,削坡建房量多面广、致灾风险高,地质灾害防治形势非常严峻。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全市共有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43处,威胁总人口6843人,潜在经济损失2.5664亿元。其中,威胁1000人以上的特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1处(2018年已实施监测措施),威胁100至1000人的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6处,威胁10至100人的中型地质灾害隐患点32处,威胁10人以下的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点4处。此外,受山多平地少的客观条件限制和客家人传统思想观念影响,依山建房、削坡建房现象普遍,全市在册削坡建房13331处,涉及14671户、80662人。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政府主导、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全民动员、防治结合”的工作原则,采取“全面排查隐患、彻底摸清情况,分类科学研判、精准综合治理”的策略,加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削坡建房风险点综合治理力度,全面推进地质灾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重点解决我市地质灾害防治突出问题,基本消除重大地质灾害隐患。

  (二)目标任务。2022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市在册威胁100人以上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6处、中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点22处(2020年完成7处、2021年完成7处、2022年完成8处)以及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1040处(户)的综合治理,基本建成地质灾害大数据管理平台,建立健全覆盖全市的群测群防体系和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全面提高全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三、重点任务和措施

  (一)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

  通过采取避险搬迁、工程治理和专业监测等措施,2020年到2022年全面整治全市6处在册100人以上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实施中、小型以及后期新增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力争早日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切实保障受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采取避险搬迁。对受威胁群众有搬迁意愿、附近又有合适搬迁安置用地的大型及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避险搬迁,彻底消除地质灾害威胁。2022年底前,组织实施100人以上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避险搬迁2处(永和、罗岗镇各1处),解除群众236人安全威胁。(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牵头,永和、罗岗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实施工程治理。对不适合实施避险搬迁的大型及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因地制宜,区分轻重缓急,采取削坡减载、坡面防护、筑挡土墙、挖截排水沟等有效的技术手段,有计划实施工程治理,根治地质灾害隐患。2022年底前,组织实施100人以上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3处(福兴街道以及刁坊、大坪镇各1处),解除群众378人安全威胁。(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牵头,福兴街道办事处以及刁坊、大坪镇人民政府等单位参与)

  3.开展专业监测。对暂无条件实施工程治理或者避险搬迁的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专业监测措施,进行24小时自动监测预警。2020年底前,组织实施黄槐镇100人以上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专业监测工程1处,保障受威胁群众102人生命财产安全。(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牵头,黄槐镇人民政府参与)

  (二)开展削坡建房风险点综合治理。

  按照“降低存量风险,坚决遏制增量”的思路,深入排查削坡建房风险点,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加强台账管理,制定综合治理措施。2022年底前,集中组织开展农村削坡建房综合整治,基本完成1040处(户)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综合治理。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出台农村削坡建房技术指引,指导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的综合治理。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工作中,结合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要求,划定灾害影响范围和安全防护范围,提出预防和应对地质灾害的措施;进一步加强削坡建房的用地管理和对违法用地的查处,从源头上遏制新增削坡建房风险点。市农业农村局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中,要积极配合农村削坡建房避险搬迁工作。(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参与,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三)建设地质灾害大数据管理平台。

  积极对接梅州市,提供县级地质灾害防治基础数据,2021年前建成地质灾害防治大数据管理平台,实现地质灾害防治“一张图”管理,实现地质灾害防治标准化、信息化、精准化、便捷化管理目标,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更有力的数据支撑;建立地质灾害智能化监测预警系统,实现地质灾害实时在线智能化监控;建立地质灾害防治指挥会商系统,实现地质灾害防治可视化、一体化的指挥功能。(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并负责落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参与)

  (四)建设群测群防体系。

  2020年底前,以行政村(居委会)为单元,建立由镇长(办事处主任)担任责任人、由村干部担任管理员、由群测群防员担任专管员的“三员共管”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学校、旅游景区(点)、水利设施、交通设施、医疗机构等也要建立包含责任人、管理员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健全群测群防雨前排查、雨中巡查和雨后复查的“三查”工作制度,为群测群防专管员配置简易监测工具和移动巡(排)查终端,建成更加完善、覆盖全市隐患点和风险点的群测群防体系。(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务中心、市水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等单位参与,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五)建设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

  充分发挥地勘单位的技术优势,推进自然资源部门与地勘单位合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实现本级自然资源部门有一支地质灾害防治技术队伍支撑保障。(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牵头,省地质局第八地质大队参与)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指导本行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编制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本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削坡建房风险点综合治理工作中,要加强与市应急管理局的沟通,及时共享工作进展、信息资料;市应急管理局要有针对性地预置好救援队伍和救援物资,并结合应急救援工作经验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意见建议。

  (二)强化规划及用地保障。切实加强村庄规划编制实施,村庄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应严格遵循村庄规划和防灾减灾要求,村民宅基地选址必须避开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加大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削坡建房风险点避险搬迁用地的保障力度,避险搬迁用地确需修改国土空间规划的,可按规定程序申请办理。

  (三)做好资金保障。大型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避险搬迁补助资金、工程治理资金、专业监测资金、削坡建房排查整治相关资金和全市地质灾害大数据管理平台建设资金、防治技术装备和群测群防简易监测工具购置资金,通过统筹中央、省和市县资金等多渠道解决,纳入预算予以保障。市有关单位要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扶持资金,加大中、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治理力度,尽快消除地质灾害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同时,加大社会化筹资力度,引导和动员群众自筹互助开展避险搬迁,鼓励社会各界以捐赠等方式,支持低收入农户避险搬迁。

  (四)加快项目实施。各有关部门要在项目立项、审批、资金拨付等环节加快办理,推动项目尽快实施。市自然资源局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做到项目计划、补助政策、招标过程、竣工验收和资金使用“五公开”;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对项目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督。各镇(街道)要加大削坡建房搬迁治理工作力度,加强指导和监督,保障施工安全,确保“以奖代补”资金发放到位。

  (五)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深群众特别是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对综合治理工作的认识,提高避险搬迁积极性,形成群众积极配合、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附件:1.各镇(街道)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表

      2.全市在册100人及以上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避险搬迁、工程治理、专业监测明细表



附件1

各镇(街道)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表

(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

序号

镇(街道)

威胁1000人以上

特大型隐患点

威胁100至1000人

大型隐患点

威胁10至100人

中型隐患点

威胁10人以下

小型隐患点

合计

1

黄槐

0

1

0

0

1

2

黄陂

0

0

2

1

3

3

罗浮

0

0

5

0

5

4

罗岗

0

1

3

1

5

5

大坪

0

1

8

1

10

6

叶塘

1

0

2

0

3

7

新陂

0

0

3

0

3

8

福兴

0

1

0

0

1

9

石马

0

0

3

0

3

10

永和

0

1

0

1

2

11

径南

0

0

4

0

4

12

刁坊

0

1

0

0

1

13

新圩

0

0

1

0

1

14

水口

0

0

1

0

1


兴宁市

1

6

32

4

43



  附件2

全市在册100人及以上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避险搬迁、工程治理、专业监测明细表

(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

序号

镇(街)

灾害位置

灾害类型

稳定性

危害性

受威胁对象

防范措施

1

叶塘

兴宁市叶塘镇群星村

地面塌陷

较差

村庄

已完成专业监测

2

黄槐

兴宁市黄槐镇双下村炉下径

崩塌

村庄

专业监测

3

刁坊

兴宁市刁坊镇贵峰村杨窝里组

崩塌

村庄

工程治理

4

罗岗

兴宁市罗岗镇德丰村嶂下

滑坡

村庄

避险搬迁

5

大坪

兴宁市大坪镇圩镇、秋水村水口

滑坡

较差

村庄

工程治理

6

福兴

兴宁市福兴街道大塘村窑上

滑坡

较差

城镇

工程治理

7

永和

兴宁市永和镇锦洞村背下朱屋

滑坡

较差

村庄

避险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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