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抓好全市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市政府决定成立兴宁市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潘启东(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罗 滔(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黄耀添(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 员:刘学伟(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范湘萍(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罗伟航(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永坚(市财政局副局长) 丘 炜(市科工商务局副局长) 刘思佳(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刘宁平(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兴宁市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不纳入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日常工作由市市场监管局负责。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市市场监管局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领导小组运行、撤销等情况,请市市场监管局及时报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编办备案。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