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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兴宁市推动省际边界地区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兴市府办函〔2021〕62号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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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浮、黄槐镇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我市地处粤赣两省交界。推动省际边界地区加快发展,对于提升我市区域竞争力、更好融入国内大循环、参与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为贯彻落实好省委、梅州市委以及兴宁市委全会精神,谋划推动我市省际边界地区高质量发展,加强跨省区域合作,推动我市省际边界地区在与邻省接壤县携手发展、共赢发展中迎头赶上,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兴宁市推动省际边界地区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洪国华(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刘东峰(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成  员: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彭伟洪,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石战宇,罗浮镇、黄槐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市发展改革局、市科工商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兴宁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林业局、市公路事务中心、市政府研究室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区域协调发展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统筹协调全市省际边界地区高质量发展工作,研究解决省际交界区发展重大问题;研究讨论省际边界地区经济发展重点片区方案及重要政策;安排部署我市推动省际边界地区高质量发展的重点工作,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汇报沟通,以及与邻省邻近地区的交流合作,推进跨省合作试验区建设;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不纳入市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日常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局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局,由市发展改革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并设立工作专班,抽调相关镇及市有关单位人员集中办公,统筹做好政策研究、规划编制、沟通协调、向上汇报、督促检查等工作。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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