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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梅州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20024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兴市府办函〔2022〕57号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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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工商业联合会:

  阮劲松代表提出的《关于发挥乡贤力量,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会办意见如下: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不断深入实施,我市为进一步挖掘乡贤文化,凝聚乡贤力量,大力培育和引导乡贤在乡村振兴中发挥积极作用,奋力推动兴宁苏区加快振兴、共同富裕。

  一、扎实开展“万企兴万村”工作,助力乡村振兴

  引导工商联会员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积极投身光彩事业,本着“政府引导、村企自愿、农民主体、合作共赢”的原则,促成161家企业与200多个行政村对接,助力乡村振兴,帮扶金额累计4741多万元。

  二、发展基层商会,助力乡村振兴

  2019年至2021年期间,工商联按照上级要求,本着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先后成立注册或报备了兴宁市总商会及基层商会4个(罗岗、水口、新圩、宁中),2个仍在筹备中。通过商会的建设进一步凝聚乡情,为企业家提供资源共享、共建、共赢的平台,同时,不断加强商会之间横向与纵向的交流学习,把我市本土的农特产品推介出去,促进总商会平台搭建工作的进一步提升。商会在疫情防控、教育基金、乡村振兴等方面都做出了一定贡献。

  三、积极宣传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助力乡村振兴

  通过舆论引导、正面发声,积极组织企业做好疫情防控排查登记、值守、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消费扶贫等。在疫情期间,宣传发动企业累计捐款捐物500多万元,使非公企业在勇于承担社会责任方面,展示了良好的社会形象,在营造“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促进“两个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出非公经济人士的关键作用。我市工商联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市委的决策部署,引导企业家们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目标要求,继续发挥乡贤力量,助力乡村振兴建设,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努力。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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