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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和成立交通公路相关工程项目领导小组的通知

兴市府办函〔2017〕45号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17-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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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有关单位:

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为扎实推进我市交通公路工程项目建设,市政府决定调整和成立交通公路相关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各有关镇(街道)要相应成立征地拆迁工作机构。工作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国道G205线洋里至茅塘段绕城公路改建工程项目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后名单如下:

长:朱志勇(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罗 辉(市政管办副主任、市政府研究室负责人

吴尚华(市公路局局长)

员:谢郁斌(市公安局政委)

刘小炎(市财政局局长)

刘铭中(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范圣权(市住建局党组书记)

潘启东(市林业局局长)

刘锦超(市法制局局长)

廖晓明(兴宁供电局局长)

刘导文(兴田街道党工委书记)

吴思波(宁新街道党工委书记)

何志东(新陂镇党委书记)

胡启宏(永和镇党委书记)

王建平(宁中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吴尚华同志兼任;抽调市公路局钟元辉、胡志东,市国土资源局蓝青,市林业局黄小清为办公室工作人员。

二、调整省道S225线火车站至水口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后名单如下:

长:朱志勇(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罗 辉(市政管办副主任、市政府研究室负责人)

吴尚华(市公路局局长)

员:谢郁斌(市公安局政委)

刘小炎(市财政局局长)

刘铭中(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范圣权(市住建局党组书记)

潘启东(市林业局局长)

刘锦超(市法制局局长)

廖晓明(兴宁供电局局长)

罗国强(刁坊镇党委书记)

陈志标(坭陂镇党委书记)

邓超明(新圩镇党委书记)

黄志勇(水口镇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吴尚华同志兼任;抽调市公路局钟元辉、胡志东,市国土资源局蓝青,市林业局陈德良为办公室工作人员。

三、成立东环大道(梅河高速兴宁东出口至国道G205线成鹊段)工程项目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朱志勇(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罗 辉(市政管办副主任、市政府研究室负责人)

钟安昌(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员:邓利民(宁新街道办主任)

童东平(永和镇镇长)

罗伟雄(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永坚(市财政局副局长)

心(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然(市住建局副局长)

黄小清(市林业局副局长)

军(市法制局副局长)

张达洄(兴宁供电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钟安昌同志兼任;抽调市交通运输局曾新胜、彭文政,市国土资源局蓝青,市林业局陈德良为办公室工作人员。

四、成立省道S225线至济广高速叶塘互通口新建公路项目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朱志勇(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罗 辉(市政管办副主任、市政府研究室负责人)

钟安昌(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员:陈媛媛(新陂镇镇长)

万耀明(叶塘镇镇长)

罗伟雄(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永坚(市财政局副局长)

心(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然(市住建局副局长)

黄小清(市林业局副局长)

军(市法制局副局长)

张达洄(兴宁供电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钟安昌同志兼任;抽调市交通运输局曾新胜、彭文政,市国土资源局蓝青,市林业局陈德良为办公室工作人员。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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