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市府〔2012〕1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关于推进我省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工作的意见》(粤府〔2011〕24号)精神和省扶贫办的任务安排,现将今年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建任务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和制定方案。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建工作是省委省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是实实在在的民心工程。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镇长(主任)负总责,抓好此项工作。有条件的镇(街道)、村要想办法兴建集中安居点,市将给予奖励。2012年全市计划完成1550户任务(见附件1),各镇(街道)要按照计划,抓紧制定2012年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危房改造具体实施方案,将任务分解到村,落实到户,填写好《2012年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登记表》(附件2)。 二、切实选准建房对象和做好档案。各镇(街道)要从严审批,确定的对象必须是在册的非贫困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并将申请房改户名单上墙公布,接受群众监督,镇(街道)审核同意后,由农户一式三份填写《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申请登记基本信息表》(附件3),以及准备好《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建房前后全貌照片对比表》(附件4)。同时,按照市分配的指标,在上报的建房户中选择最困难的建房户,填写《农村特困户建房申请登记表》(附件5),经村委会、镇政府、市扶贫开发局逐级审核后确认为特困建房户的,给予加大扶持。 三、切实保障资金来源和政府补助。按照群众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社会各界捐资资助相结合的办法,多渠道多方式筹集农村房改户改造建设资金。政府补助中,补助新建的每户10000元、加固整修的每户补助5000元、特困建房户每户补助15000元,补助资金直补到户;梅州及本市财政配套资金统筹用于相关村公共设施和村容村貌整治建设。市直有关部门、各镇(街道)要制定相关优惠政策,给予危改户减免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 四、切实加强监管和检查。各镇(街道)必须定期检查建设情况,每月末在农房改造信息系统中提交房改进展月报表。年终,市委、市政府将组织检查组,对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危房改造工作进行专项检查验收。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建情况,经市纪委监察网公示后,拨付住房建设户政府补助资金,确保政府补助资金拨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附件: 1. 兴宁市2012年度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任务分配表 2. 2012年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登记表 3. 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申请登记基本信息表 4. 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建房前后全貌照片对比表 5. 农村特困户建房申请登记表 附件2~5可到兴宁市扶贫信息网通知公告栏下载, (http://www.gdfp.gov.cn/xingning/)。 兴宁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四月十四日 主题词: 扶贫 困难户 住房 改建 通知 抄送:市委、人大、政协、纪委。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4月14日印发 附件1 兴宁市2012年非贫困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 住房改造任务分配表 镇、街道 总任务数(户) 其中特困建房任务数(户) 备注 兴田 47 5 福兴 76 8 宁新 67 7 刁坊 65 7 新陂 44 4 叶塘 125 13 大坪 110 11 罗岗 110 11 罗浮 95 10 龙田 58 6 石马 99 10 合水 44 4 黄陂 117 12 黄槐 40 4 宁中 52 5 永和 85 9 径南 53 5 坭陂 62 6 新圩 44 4 水口 127 13 示范点 30 合计 1550 154 附件2 2012年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 住房改造登记表 镇(街)盖章: 单位:人、平方米 所在 行政村 村庄 名称 户主 姓名 户主身份证号码 家庭人口 改造面积 动工日期 整修 新建 镇长(主任)签名: 填报人: 注:4月27日前将纸质表交扶贫开发局业务股、电子文档传至邮箱xnsfpb@126.com。 附表3 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申请登记基本信息表 2012年 编号: 家庭地址 兴宁市 镇 行政村 村民小组 户主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家庭人口 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元) 家庭属性: 五保户 □ 低保户 □ 无房户 □ 贫困户□ 其他农户 □ 所属计划年份: 一、贫困户家庭现居住情况 现居住危房总面积 (米2) 住房结构 类型(面积) 茅草危房 □ 面积: 米² 土坯泥砖危房 □ 面积: 米² 其他类型危房 □ 面积: 米² 危房改造方式:加固维修 □ 原址拆旧建新 □ 异地集中建新 □ 异地非集中建新 □ 三、计划改造时间: 年 月 现已竣工 □ 在建设 □ 未动工 □ 四、计划改造危房面积(米²): 实际建设面积(米²): 五、改建后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1层□1.5层□2层□2.5层□3层□)新型建材砖瓦结构□ 六、资金计划及落实情况 计划资金来源 实际到位资金 自筹资金 自筹资金 元 政府扶持 省级财政 元 政府扶持 省级财政 元 市级财政 元 市级财政 元 县镇两级财政 元 县镇两级财政 元 单位帮扶 元 单位帮扶 元 社会捐助 元 社会捐助 元 银行贷款 元 银行贷款 元 合计 元 合计 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村委会初审意见 镇政府审核意见 县扶贫开发局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是否革命老区村民□ 是否水库移民□ 是否‘两不具备’搬迁村庄□ 注:1、本表由建房户申请登记,连同户主身份证、户主银行存折的复印件,由村委会集中一式3份交所在镇,镇审核后于4月27日前交市扶贫开发局业务股。2、本表由村委会、镇和县各存1份。 附件4 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建房前后全貌照片对比表 (2012年) 市 县 镇 村 第 村民小组 编号: 户主姓名 建 设 前 房 子 (贴照片处) 建 设 后 房 子 (贴照片处) 注:1. 照片中的人必须与户主身份证照相符, 2. 本表由所在镇(街)保存。 附件5 农村特困户建房申请登记表 (2012年度) 填表日期: 家庭地址 镇(街道) 村 村民小组 户主信息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户主及家庭成员情况 (年龄、健康状况、劳动能力、工作状况等) 主要经济 收入情况 (由哪几个家庭成员什么工作获得收入) 贫困状况 (贫困原因、在村内的贫困程度等) 现居住情况 (面积、房龄、结构、危旧程度等) 建房计划 宅基地情况(有无宅基地、是否拆旧等) 建房面积(多少平米、多少间等) 预计需投入资金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落实情况 政府补助 其他 评审情况 审批情况 村委员会(盖章) 镇政府(盖章) 市扶贫开发局(盖章) 注:由建房户申请,5月31日前由村委会集中一式2份报所在镇和县审核,逐级审核确认后由镇和县各存1份。
(是否省定贫困村□ 是否整村推进危房改造示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