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兴宁
36°
高温
兴宁
15:00发布
兴宁
15:00发布
36 °
多云
西南风 1级
空气优 43
相对湿度 45%
高温
今天
多云
26°/37°
周三
阵雨
26°/36°
周四
中雨 / 多云
26°/33°

繁體 丨 手机版 丨 RSS订阅 丨 无障碍浏览

首页 > 信息公开 > 法规公文 > 市政府文件

关于表彰兴宁市2010年度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11-08-02
[字体:  ]

兴市府〔2011〕12号


关于表彰兴宁市2010年度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2010年,我市社会保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领导,破难攻坚,以全力扫除“零参保”企业为目标,扎实开展稽核执法等专项行动,狠抓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涌现出一批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先进单位。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更好地发挥榜样的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推动全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上新台阶,经市扩面征缴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市政府研究决定,授予宁新、福兴、宁中、新陂、刁坊、径南、坭陂、新圩、水口、罗浮、罗岗、黄槐、黄陂、合水、龙田、石马、叶塘为“兴宁市2010年度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各奖励2万元。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争取做出新的更大的成绩。同时,号召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升温鼓动,开拓创新,竭尽全力,为确保完成2010年度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目标任务,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险体系,建设工贸新城、人文秀区,绿色兴宁做出更大的贡献。

兴宁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主题词:劳动 社保 表彰 通知

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秘股 2011511日印发

站群导航
  • 党群部门
  • 政府部门
  • 乡镇街道
  • 梅州网站
  •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