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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宁市2014~2020年加快推进创建省卫生镇村工作方案的通知

兴市府办〔2014〕37号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14-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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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和省、梅属驻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2013~2020年加快推进创建省卫生镇村工作方案的通知》(梅市府办〔2013〕62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的创建省卫生镇村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兴宁市2014~2020年加快推进创建省卫生镇村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爱卫办(设在市卫计局)反映。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8日

兴宁市2014~2020年加快推进创建

省卫生镇村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梅州市委六届三次全会及新型城镇化工作的有关会议精神,加强我市创建省卫生镇村工作力度,进一步推动创建活动全面、持续、深入开展,如期完成省下达的创建卫生镇村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 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促进人民身心健康 的要求,紧紧围绕 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 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全面完善城乡卫生基础设施,科学治理镇村环境 脏、乱、差 现象,从根本上解决垃圾、污水、人畜粪便孳生鼠、蝇、蚊、蟑螂病媒生物传播疾病等问题,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推动社会经济健康发展。

二、创建目标

根据省创建工作任务安排,到2020年,我市要新增9个省卫生镇,平均每年新增1个以上(约占全市建制镇总数的5%以上),新增309个省卫生村,平均每年新增38个以上(约占全市行政村总数的8%以上)。各镇(街道)要按照《2014~2020年兴宁市创建省卫生镇任务安排表》(详见附件1)和《2014~2020年兴宁市创建省卫生村任务安排表》(详见附件2),认真制定创建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积极有序开展创建活动,确保2020年达到广东省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提出的 卫生镇、卫生村普及率分别达到50%、70% 的要求。

三、申报时间

按照《广东省卫生镇(县城)标准》、《广东省卫生村标准》及其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市的省卫生镇、卫生村的申报时间为每年3月底和8月底前,逾期将顺延到下一个申报期。各镇(街道)要结合本地实际,合理部署卫生镇村创建工作,把握好创建进度,按照省卫生镇村标准,积极主动地做好各项相关工作,确保完成创建目标。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开展省卫生镇村创建工作是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一项 民生工程 ,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把省卫生镇村创建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作为改善招商引资硬环境和为民办实事的 一把手工程 来抓。要成立强有力的领导机构,加强创建卫生镇村工作规划,坚持走符合我市实际的农村创建之路,把创建卫生镇村工作与创建文明镇村、扶贫开发、新农村建设、宜居城乡建设、美丽乡村、新型城镇化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整合各方资源,科学、有序地推进创建活动。

(二)加强宣传,营造声势。各镇(街道)要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办学习班、组织参观学习、出宣传专栏、印发宣传资料和新闻媒体宣传等形式,全方位多渠道开展宣传工作,引导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创卫活动,努力营造全民动员、全社会参与,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的创建氛围,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要走 投入较少、见效较快、效果较好、群众满意 的创建模式。

(三)加强配合,科学创建。爱卫、住建、公用事业、环保、农业、卫计、食品药品监督、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加强配合,按照省卫生镇村创建标准,积极主动地做好各项相关工作,严格履行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职能,把好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整治和建立健全管理体系等方面的工作质量关,确保创建活动收到良好的效果。各镇(街道)要结合本地实际,科学部署省卫生镇村创建工作,把握好创建进度,确保如期完成创建目标任务,使人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四)加大投入,以奖代补。为鼓励各地积极开展卫生创建活动,加速扩大受惠农民覆盖面,梅州市政府对创建国家卫生镇和省卫生镇、村实行 以奖代补 政策,对成功创建国家卫生镇的镇一次性奖励30万元,成功创建省卫生镇的镇一次性奖励10万元,成功创建省卫生村的村一次性给予奖励5000元。奖励资金要求主要用于继续完善农村卫生基础设施。

(五)加强督导,推动创建。市政府将对我市创建省卫生镇村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督查,对创建工作积极、成绩显著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落后、进度缓慢的给予通报批评。各镇(街道)应将创建工作列入对村(居委)工作督查的重要内容,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推动创建工作。

(六)加强管理,健全机制。各镇(街道)、村(居委)要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突击行动和日常管理相结合、专项治理与全民行动相结合的机制,每逢重大节日和春、秋两季 四害 繁殖高峰期,都要组织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清除各类卫生死角和 四害 栖息繁殖孳生地。同时,每年要组织开展巩固卫生村检查评比活动,不断巩固提高卫生创建成果。市爱卫办将根据省、梅州市爱卫会有关文件规定,组织人员不定期对各卫生镇、村进行明查暗访,并将相关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五、实施时间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 2014~2020年兴宁市创建卫生镇任务安排表

2. 2014~2020年兴宁市创建卫生村任务安排表

附件1

2014~2020年兴宁市创建卫生镇任务安排表

年度

单位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兴田

创建广东省卫生城市

宁新

福兴

宁中

创建省卫生镇

新陂

创建省卫生镇

刁坊

创建省卫生镇

永和

径南

创建省卫生镇

坭陂

新圩

水口

罗浮

创建省卫生镇

罗岗

黄槐

黄陂

合水

创建省卫生镇

龙田

创建省卫生镇

石马

创建省卫生镇

大坪

创建省卫生镇

叶塘

注:安排表中未列入2020年前完成创建省卫生镇的8个镇,如果条件具备则可提前申报。

附件2

2014~2020年兴宁市创建卫生村任务安排表

年度

单位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合计

兴田

0

1

1

1

1

1

1

6

宁新

1

1

2

2

2

2

2

12

福兴

1

1

1

1

2

2

2

10

宁中

1

2

2

2

3

3

3

16

新陂

1

1

2

2

2

1

0

9

刁坊

1

1

2

2

3

3

3

15

永和

1

2

2

2

3

3

3

16

径南

1

2

2

2

3

3

3

16

坭陂

1

2

2

2

3

3

3

16

新圩

1

1

1

2

2

2

4

13

水口

1

2

4

5

5

5

5

27

罗浮

1

1

4

3

3

3

3

18

罗岗

1

2

4

4

4

4

3

22

黄槐

1

1

1

1

1

1

2

8

黄陂

1

1

3

3

3

4

4

19

合水

1

1

2

2

2

2

2

12

龙田

2

2

3

2

2

1

0

12

石马

1

2

3

3

3

3

4

19

大坪

1

2

4

4

4

5

5

25

叶塘

1

2

5

5

5

5

5

28

合计

20

30

50

50

56

56

57

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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