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和省、梅属驻兴各单位: 兴宁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业经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批准,现下达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践行新发展理念,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贯彻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振兴发展目标,落实“两大政策”,紧扭“三大抓手”,聚焦产业和项目建设,打造“一中心四组团”产业发展轴带,实现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加快兴宁振兴发展。 附件:兴宁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 兴宁市人民政府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