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我市招商引资力度,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增强区域综合竞争力,推动我市加快振兴发展,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规定(修订版)的通知》(粤府〔2018〕79号)、《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促进先进制造业招商引资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梅市府〔2019〕17号)、《梅州市加快互联网产业发展若干扶持措施》(梅市工信〔2019〕8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在征求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市有关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拟定了《兴宁市促进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兴宁市加快互联网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兴宁市总部经济优惠政策(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20年8月3日-8月12日。欢迎社会公众在征求意见时间内,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兴宁市科工商务局,我局将认真研究采纳合理意见建议。 附件:1.兴宁市关于促进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doc 2.兴宁市加快互联网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docx 兴宁市科工商务局 2020年8月3日 (联系人:胡华玲,邮箱:xnszshqyfwzx@163.com,传真:0753-3681331,电话:0753-3681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