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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新能源出租车运价听证会公告(第1号)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1-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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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及社会各界的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有关规定,市发展改局拟于12月(具体时间另定)召开“兴宁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新能源出租车运价听证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构成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参加人15名,其中:消费者6名;经营者1名;利益相关方1名;专家学者1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含机关)各1名;政府相关部门4名。

  本次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将在我市辖区范围内公开征集,消费者采取自愿报名方式,持本人有效证件于2021年10月18日至1月28日(工作时间)到市发改局价格价格管理股(兴宁中山东路1号政府大院内市发展和改革局209室)报名。

  联系人:刘炯平;联系电话:3332996。

  消费者报名人数超过6名,市发改局将随机抽取产生6名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

  经营者、利益相关方参加人由行业主管部门推荐。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政府相关部门参加人由市发改局委托相关机关、部门推荐。

  二、消费者参加人的报名条件

  (一)本市常住人口,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非出租车行业从业人员;

  (二)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能如实地反映意见和建议,并能全程参加会议;

  (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水平,熟悉或了解经济管理、财务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四)具有一定的工作调研、文字组织和语言表达能力。

  (五)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第2次公告中,需要公布姓名、性别、职业等)。

  三、旁听人员名额、报名办法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旁听人员2名。凡有意参加者可持本人身份证报名(报名联系方式同上)。旁听人员将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

  四、新闻媒体报名办法

  新闻媒体报名方式同上。



                   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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