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兴宁
36°
高温
兴宁
15:00发布
兴宁
15:00发布
36 °
多云
西南风 1级
空气优 43
相对湿度 45%
高温
今天
多云
26°/37°
周三
阵雨
26°/36°
周四
中雨 / 多云
26°/33°

繁體 丨 手机版 丨 RSS订阅 丨 无障碍浏览

首页 > 信息公开 > 五项公开 > 服务公开 > 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宁市殡葬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兴市府办函〔2021〕31号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6-04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殡葬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扎实推进全市殡葬管理工作,市政府决定,建立兴宁市殡葬管理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同时撤销兴宁市殡葬改革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殡葬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统筹协调全市殡葬管理工作,研究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相关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加强殡葬管理工作联合执法,督促指导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推进落实相关工作,统筹推进殡葬管理其他工作任务。

  二、组成人员

  联席会议由分管民政工作的市领导担任召集人,市政府办公室协调民政工作的副主任、市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成员包括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局)、市委台港澳办、市发展改革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兴宁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

  三、工作机制

  (一)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参会人员为联席会议成员。视工作需要,可邀请有关镇(街道)和其他部门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民政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联席会议具体人员名单由办公室商各成员单位印发,并根据成员职务分工变动及时调整,抄报市领导。

  (三)联席会议建立联络员制度,各成员单位指定相关业务股室1名负责同志作为联络员,负责联系和协调日常工作。

  (四)联席会议不纳入市议事协调机构管理。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4日     


站群导航
  • 党群部门
  • 政府部门
  • 乡镇街道
  • 梅州网站
  •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