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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13-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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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市府办〔2013〕4号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2013年春运将于 126日开始,36日结束,为期40天。为做好我市2013年交通运输行业春运工作,保证春运期间广大旅客安全便捷出行,营造文明温馨的出行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做好组织协调

春运工作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责任重大。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以客为主、科学组织、协调配合、安全有序”的原则,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加强领导,全力以赴做好春运旅客运输和重点物资运输的组织工作。

市政府成立2013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镇政府、街道办、市直有关部门和5台车以上的车属单位都要成立春运领导小组,指定领导负责,安排人员专抓。要求各单位于122日前将领导小组名单报市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地点设在市交通运输局。

各级领导要深入基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交通安全责任,检查春运各项措施的落实,及时发现和解决春运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把春运工作量化到每一位交通参与者,保障春运顺利进行。

二、加大宣传,营造和谐春运

要加强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营造和谐的春运氛围。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刊、标语及宣传栏等,广泛宣传我市2013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的内容、目的和要求,及时传递我市春运工作的信息动态和交通安全管理的措施,提高运输单位、个体车主、船主和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

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经营者的安全教育,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防范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确保行车安全。

各站场和上落点的工作人员要继续加强对危险品的查堵工作,严禁旅客、民工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乘车乘船、防止灾害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监管,保证运输安全

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运输安全“一岗双责”,重视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一是各运输企业(业主)要落实客运企业主体责任。安监、交通、公安等部门要全面检查客运企业、站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督促客运企业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各客运企业和业主要对参与客运的大、中型客车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情况检查,严禁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参与春运。

二是公安、交通部门要对进出我市的车辆严格检查。各职能部门要严格把关,严厉打击无牌无证、超载滥载、欺行霸市、兜圈拉客、甩客、卖客和假包车等违章行为,严禁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参加春运,严禁超载的客运车辆进出我市,客车凡超载20%以上的一律就地卸客转运,转运费用和转运给其他乘客造成的损失由原承运人或驾驶人承担;公安部门对车主、承运人或驾驶人依法从严处理。对机械不良、影响行车安全的车辆要就地修复后方可放行。

三是加大巡查力度。落实勤务制度,对路面、水面进行严密监控。公安部门在春运期间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线路的巡查,加强公路沿线交通、治安秩序管理,保证道路畅顺;交通部门要加强对运输企业、渡口库区的监督检查;公路部门要加强公路养护期和施工管理,春运期间要暂停施工,或采取措施保障通行条件,保证春运道路安全通行。

四、做好服务,方便旅客出行

各运输企业要加强职工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服务意识,积极推行服务承诺制度,规范服务用语,热情礼貌待客。各客运场站要提前做好春运运价政策的宣传工作, 提前发布交通信息,提供春运动态信息,在售票处公布票价的计算公式、各车型基价、春运期间分段允许上浮的最高价以及当天实际执行的票价,做到明码标价,并设立问询处,增设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方便旅客购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设立、公布24小时的举报投诉电话,及时处理投诉,维护旅客、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五、完善预案,做好应急准备

由于春运期间客流集中,各镇政府、街道办、市直有关单位、各运输企业要切实加强值班备勤,做好各种条件下的应急预案,确保有关措施的落实,做到有备无患。

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妥善制定和完善春运应急预案,一旦出现突发事件,要及时启动相应预案,尽可能降低影响和危害。各镇、街道要在春运防护期到来之前,对本辖区内的道路状况、客运车辆、渡口库区船只、交通流量、旅客流量、事故多发地段等进行实地调查,摸清底细,针对交通秩序比较混乱、事故隐患比较多的路段,落实各项综合防范措施。

各镇政府、街道办、各单位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本部门、本单位春运工作的领导,建立24小时春运值班制度,向社会公布值班投诉电话,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管理和协调,及时向市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工作情况。春运结束后,请各镇政府、街道办、各单位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做好春运工作的总结,将书面总结材料于310日前报市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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