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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宁市绿道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13-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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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市府办〔2013〕5号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宁市绿道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兴宁市绿道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兴宁市绿道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反映。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116

兴宁市绿道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市绿道网建设工作,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绿道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府办〔201241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森林里的宜居城乡”的要求,以全面实现省立绿道基本建成为目标,进一步优化区域生态环境,打造绿色开敞空间,推动区域生态保护,助力广东梅州文化旅游特区建设,着力打造“休闲到梅州,享受慢生活”品牌,全力推进我市新型城市化建设,建设特色宜居城乡。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工作目标。

按照《广东省绿道网建设总体规划(20112015年)》的有关要求,我市“十二五”绿道网建设的总体目标是:构筑串联城乡自然与人文景观、环境优美、低碳节能的绿道网系统,为建设特色宜居城乡,实现绿色的经济崛起增添新的亮点,完成省立绿道网8号绿道和10号绿道兴宁市域的建设任务。

(二)工作任务。

1.加快省立绿道和城市绿道建设。结合道路交通、农林水利、园林绿化、环境整治等工程建设,因地制宜开展省立绿道和城市绿道的规划建设工作。按照《广东省省立绿道建设技术指引》以及“建设一段、成熟一段”的要求,完善绿道绿化、美化以及标识、环卫等基础配套设施,并选择有条件的路段打造成省立绿道展示段。

2.强化省立、城市绿道互连互通。在省立绿道网主干框架全线贯通的基础上,打通关键路段和节点,形成城市绿道网络。确保省立、城市绿道互联互通,彼此衔接,成为联系公共空间的纽带。

3.加强绿道与慢行交通系统的衔接。完善绿道网与公交系统的接驳,优化公交站点布设,提高绿道的可达性和使用率。加快推进绿道自行车租赁,发挥绿道慢行交通、低碳出行的功能,缓解最后一公里交通出行难的问题。完善绿道与交通道路交叉路口的接驳设施,保障绿道的安全畅通。

4.全面推进绿道管养维护运营。对绿道实施有效管理和规范运作,基本实现运营维护收支平衡;各镇(街道)要选择12个有条件的路段打造成配套设施完善、管理到位、使用率高、运营规范的品牌展示段。

5.划定城市绿道控制区并实施空间管制。按照《广东省绿道控制区划定与管制工作指引》要求,在划定省立绿道控制区和制定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划定城市绿道控制区,并实施绿道控制区的空间管制,发挥城市绿道的生态功能。

6.积极推进绿道网功能开发与利用。深入发掘绿道网的休闲游憩、运动健身、科普教育等服务功能,建立绿道休闲旅游产品体系,打造绿道体育活动品牌。结合自然环境和历史人文条件,策划不同主题如自然观光、滨河(湖)休闲、文化体验、科普教育等多样化的特色绿道,充分发挥绿道网的综合效益。

三、组织保障和职责分工

(一)领导机构。

为扎实推进我市绿道网规划建设工作,成立“兴宁市绿道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市长助理黄涛任组长,市府办副主任张新亮,市住建局局长练胜红以及各镇(街道)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市住建局、公用事业局、旅游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局、体育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水务局、市环保局等主要业务科室负责人以及各镇(街道)部门分管领导组成,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绿道网建设工作。下设“兴宁市绿道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绿道办”),设在市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局局长练胜红兼任,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协调联络本单位在绿道网建设中的工作。

(二)职责分工。

市绿道办负责组织和协调全市绿道网建设工作,指导各镇(街道)开展绿道网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全市绿道网建设的工作计划;起草或拟订有关政策文件,制定考核评价办法;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绿道网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组织开展涉及全市绿道网建设重大课题的研究,并提出决策建议。

各镇(街道)作为属地绿道网建设的主体,制定属地绿道网建设规划、工作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筹集建设资金,组织实施属地绿道网建设和运营管理。

各镇(街道)要启动辖区内省立绿道网规划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指导全市绿道网建设工作,负责“市绿道办”的日常工作,并负责组织编制市绿道网建设总体规划,明确城市绿道网的建设目标、总体布局与时序安排,并负责指导各镇(街道)的绿道网规划。

市公用事业局负责城区市政公用区域的绿道网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

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安排绿道网建设专项补贴资金,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市旅游局负责指导绿道旅游配套设施的建设等方面工作。

市体育局负责指导绿道网户外休闲健身设施建设等方面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指导绿道网建设中涉及环境保护等方面工作。

市林业局负责指导山地、林地区域的绿道建设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绿道建设所需土地资源的租赁、征收整合和开发利用等方面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负责指导其管辖范围交通公路沿线绿道建设工作。

市水务局负责指导河堤沿线和滩涂地绿道网建设工作。

四、实施原则

(一)统一规划。

市住建局负责全市绿道网主框架网络的规划编制工作,各镇(街道)负责属地内绿道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二)分别建设。

市公用事业局负责城区市政公用区域的绿道网建设工作,各镇(街道)负责属地内绿道网的建设。

(三)属地管理。

绿道建成后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镇(街道)进行管理。市公用事业局负责城区市政公用区域的绿道网管理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机构保障。

绿道网建设工作主要由各镇(街道)和市公用事业局组织实施。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绿道网规划建设,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和属地责任,建立统筹协调、通力合作的工作机制。各镇(街道)应成立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机构,明确绿道网建设牵头部门,组织开展本地的绿道网规划建设工作,落实实施计划和工作职责。

(二)坚持建管并重。

对已建成的绿道网,要建立长效运营管理机制,加强日常养护和管理。对损害、侵占绿道(绿地)的行为,应依法予以严处。

(三)加强宣传引导。

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积极宣传建设绿道网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推广绿色健康的出行方式,提高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保证绿道网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四)强化督促考核。

市政府将绿道网建设考核工作纳入特色宜居城乡建设的考核范畴,将定期对各镇(街道)的绿道网建设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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