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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纠风办关于2012年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督查方案的通知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12-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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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市府办〔2012〕24号


转发市纠风办关于2012年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督查方案的通知

市直有关单位:

市纠风办《关于2012年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督查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纠风办反映。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七月五日

关于2012年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督查方案

市纠风办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梅州市和市政府纠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省和梅州市对我市今年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检查的相关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特制订本方案。

一、明确任务职责

根据《转发市政府纠风办关于2012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兴市府办201215号)工作部署,今年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专项治理。集中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附加贷款条件、变相提高利率、擅自增加收费项目等违规行为。坚决纠正和查处以贷转存、存贷挂钩、以贷收费、浮利分费、借贷搭售、一浮到顶、转嫁成本等违规问题。按照质价相符、服务有效的原则公开收费项目、服务质价、效用功能和优惠政策,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具体由市银监办牵头,各国有商业银行、发改局参加)

(二)坚决纠正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行为。加强行业监管,严禁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收取开户费、进场费、条码费、销售返利等违规收费。督促大型零售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完善门店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与零售商沟通协调等制度,构建和谐零售与供应关系。严肃查处商业贿赂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交易。(具体由市经信局牵头,工商局、地税局、发改局参加)

(三)推进物流业规范、公平、有序、健康发展。继续规范涉路涉车执法,严肃查处乱收费、乱罚款等违规行为。严格执行并完善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提高车辆检测水平和通行效率。深化物流领域体制改革,探索建立政企分开、决策科学、权责对等、分工合理、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物流综合管理体系。(具体由市交通运输局、邮政局分别牵头,发改局、公安局、工商局参加)

(四)加强电信资费、计费和收费等管理制度建设。化政府监督和行业自律,进一步推动电信资费水平合理降低、计费收费更趋规范。继续清理资费套餐,提高资费透明度,综合治理电信服务乱收费、虚假宣传、业务营销违规等问题,严厉打击价格欺诈、内置吸费等侵害用户合法权益的行为。规范电信企业经营行为,实现互联互通,防治因恶性竞争导致服务水平下降以及采取违规手段牟利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具体由市经信局牵头,移动兴宁分公司、电信兴宁分公司、联通兴宁分公司、公安局、工商局、发改局参加)

(五)确保各项教育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清理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和收费规定,加强对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义务教育阶段择校收费、中小学校有偿补课、幼儿园收费行为、教辅资料收费和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等方面的监管,坚决查处各类教育乱收费行为。从2012年秋季开始,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20%。强化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两免一补”(免学费、免课本费,给家庭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和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等经费拨付使用情况的监管。(具体由市教育局、纠风办牵头,监察局、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文广局参加)

(六)深入开展农民减负专项治理工作。纠正计划生育、农村义务教育、农民建房、农村公路修建等方面的乱收费行为,特别是在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补贴补助等领域向农民转嫁摊派资金、强行抵扣、搭车收费等违规行为。规范“一事一议”及财政奖补行为,防止变相加重农民负担。深化面向农村村级组织乱收费、乱罚款及乱摊派的专项清查工作,建立健全向村级组织收费审核制度和村级组织向农民收费申报制度。严肃查处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拖欠异地务工人员工资等问题,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具体由市农业局牵头,财政局、教育局、发改局、人社局、文广局、法制局参加)

(七)加强对涉及民生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纠风部门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切实加强对中央和省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减轻企业负担、减轻农民负担和涉及民生公共资金(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救灾救济资金、强农惠农富农资金等)管理使用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具体由市纠风办牵头,住建局、卫生局、教育局、招商办、工商局、中小企业局、民政局、人社局、扶贫开发局、人口计生局、水务局、农机局、畜牧局参加)

(八)加强市场中介组织防治腐败工作。以广东省市场中介组织信用信息网为平台,切实加强市场中介组织自律与诚信体系建设。今年重点在广告代理、拍卖行、担保服务、出国留学、因私出入境、环境评估、专利代理、保险中介等8类市场中介组织开展防治腐败工作,认真查处市场中介组织不正当竞争、假审计、假评估、假鉴证、假招标等行为,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具体由市工商局牵头,监察局、民政局、物价局、经信局、金融办、教育局、公安局、环保局、科技局参加)

二、扎实推进治理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今年的各项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是广大群众普遍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要求,针对所负的纠风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以抓好任务落实来回应群众的期待。特别是各牵头部门,要组织协调相关的参加单位,召开会议共同研究分析工作任务中的问题,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制定出工作方案,找准工作切入点,迅速有力地推进。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把纠风专项治理工作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单位中心工作一同部署落实、检查考核。

(二)加强联动配合。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涉及多个部门,除牵头部门外,各参加单位要结合各自的任务,主动配合参加,要指定一名单位副职负责,以方便工作的衔接。

(三)做好迎检准备。 725,各项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参加单位要将每项任务落实情况(含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今后工作等)统一报送至相关牵头单位,各牵头单位于730日前将汇总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并加盖公章后(含电子版),以及负责衔接此项工作的单位副职名单,一并报送市纠风办(联系电话:3386230,联系人:伍新标,电子邮箱:xnjfb@126.com)。与此同时,各牵头单位要将落实专项治理工作的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市纠风办择期将对各牵头单位和部分参加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最后综合形成全市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报向省、梅州市报告。

主题词:

纠风工作 督查 方案 通知

抄送:梅州市政府纠风办;

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秘股

201275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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