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兴宁市灭火救援应急联动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八月二日
兴宁市灭火救援应急联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整合社会应急资源,健全完善灭火救援应急联动工作机制,第一时间调集足够警力和有效装备到场展开救援,有效控制灾情发展,最大限度损失和危害,更好地保障民生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整合社会应急资源,基本满足火灾等灾害事故应对工作需要,初步建立我市统一指挥、快速响应、协调有序、高效运转的应急联动指挥机制,基本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联动单位共同参与的灭火救援应急联动工作格局。
二、组织机构
市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谢益民(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吴志雄(市府办副主任、市应急办主任)
陈东辉(市府办副主任)
张善波(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晓龙(市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成员单位:市应急办、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物价局、市公用事业局、市气象局、市广播电视台、兴宁供电局、市自来水公司、华润电力、广东移动兴宁分公司、兴宁市石油公司、兴田街道办事处、宁新街道办事处、福兴街道办事处。
成员单位一把手作为应急救援联动领导小组成员,负责组织协调和带领本单位应急力量参加救援工作。
三、职责分工
市应急办:汇总应急救援相关信息,综合协调相关应急救援力量,组织应急救援专家提供现场决策技术支持。
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负责协调调度相关部门力量,组织协调现场安全保卫、道路交通管制和现场秩序维护和参加火灾原因调查等工作;网监负责监督网络舆论导向。
市公安消防大队:除完成火灾扑救任务外,要积极参加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危险化学品泄漏、道路交通事故、地震及其次生灾害、建筑坍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空难、爆炸及恐怖时间和群众遇险事件的救援工作。
市安监局:组织协调安全生产事故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配合参加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受灾伤病员,做好防疫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协助处理涉及环境污染救援工作,组织环境质量测评工作。
市广播电视台:负责灭火救援工作的宣传报导工作和对其他媒体的协调和控制。
市自来水公司:确保水压、流量和不间断供水。
兴宁供电局:负责电源安全切断,保持临时用电的供给。
市民政局:组织协调救援物资到场和伤亡人员处置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天气情况收集,及时发出预警信息。
市住建局:负责调动抢险大型机械到场,并组织对灾后房屋安全系数测评。
市物价局:负责核定火灾事故经济损失。
市公用事业局:负责调度洒水车,配合灭火救援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调动抢险运输车辆到场。
广东移动兴宁分公司:负责保持通讯畅通和临时通讯设施的架设。
华润电力:负责调度本单位消防车,派员参与灭火救援工作。
梅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负责交通管制,并配合发生在高速公路上的灾害事故处置工作。
市石油公司:负责派出技术人员和设备参与石油化工类灭火救援工作。
兴田、福兴、宁新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场所进行排查摸底,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整改,熟悉辖区内的重点场所和单位,发生火灾事故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参与灭火救援和灾后处置工作。
四、灾害分类和力量调动
建立灭火救援应急联动指挥中心,负责调动相关联动单位,以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指令为准,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成员单位一把手必须在接到指令后15分钟内调集人员、物资和装备到现场,参与救援工作。
(一)城区一般火灾(损失小、影响小、无人员被困、无爆炸毒害危险)参战力量:市公安交警大队、市公安消防大队、市广播电视台、市自来水公司、兴宁供电局及火灾发生地街道办、村(居)委。
(二)城区较大以上火灾参战力量:市应急办、市公安局、市公安消防大队、市安监局、市卫生局、市广播电视台、市自来水公司、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物价局、市公用事业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气象局、兴宁供电局、广东移动兴宁分公司、华润电力及火灾发生地街道办、村(居)委。
(三)镇村火灾:根据群防群治的消防工作要求,灾害发生地镇政府、村委应组织人员进行抢救;派出所负责维护治安、警戒和引导救援力量到事故现场。其他参战力量调度与城区相同。
(四)道路交通事故(有人员被困、危险化学品泄漏和火灾)参战力量:市公安局、市公安消防大队、市卫生局等。视情况调度以下单位参加:市环保局(危险化学品泄漏)、市公用事业局(缺水)、市民政局(人员死亡)、市住建局(需大型搬运机械)、市交通运输局(运输大量物资到现场或撤离现场)。
(五)危险化学品泄漏参战力量:市应急办、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公安消防大队、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气象局等。视情况调度以下单位参加:市公用事业局(缺水)、市民政局(人员死亡)、市住建局(需大型搬运机械)、市交通运输局(运输大量物资到现场或撤离现场)。
(六)建筑坍塌参战力量:市应急办、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公安消防大队、市卫生局、市气象局、市住建局等。视情况调度以下单位参加:市环保局(危险化学品泄漏)。
(七)其他灾害事故:按照灾害事故性质,以及所涉及的部门调动相关联动力量。
(八)辖区出现需跨区域调动增援力量时,市公安交警大队负责道路畅通和引导增援力量到事故现场。
五、工作要求
(一)专人负责,落实责任。灭火救援工作直接涉及到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乎到社会和谐稳定,各级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落实具体责任,在本部门、本单位内部形成有效的力量调度体系。
(二)听从指挥,快速联动。各级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完善联动调度机制,确保在接到110指挥中心调度命令后,第一时间调动有效力量,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处置,并及时报告处置进展情况。发生较大以上火灾,关联单位一把手必须亲赴现场。
(三)加强培训,强化素质。各级各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上岗前和后期的应急救援业务培训,熟练掌握业务知识,提高业务素质,确保在灭火救援工作中能够充分发挥作用。
(四)储备物资,强化保障。各级各单位要充分做好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与管理,确保各类物资的完整好用,确保随时能够调动应急救援物资,保证灭火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明确职责,追究责任。对在灭火救援应急联动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不力,玩忽职守,未能在第一时间调动力量赶赴现场参与救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上级有关规定从严查处,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