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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兴宁市第八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名录的通知

兴市府办〔2016〕9号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16-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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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有关规定,市政府同意兴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评定的第八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名录。名单现予公布。

各镇、街道及市直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重视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搜集、整理和保护工作,为推动我市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兴宁市第八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名录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31日

附件

兴宁市第八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名录

一、传统技艺:陈华记凉茶制作技艺

二、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刁家教拳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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