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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宁市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兴市府办函〔2016〕51号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16-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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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和省、梅属驻兴各单位:

《兴宁市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反映。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831


兴宁市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

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全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优化政府公共服务环境,满足群众办事需求,提升政府公共管理和服务水平,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省推广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619号)和《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府办函〔20167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以下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

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是顺应信息化趋势、推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迫切需要,是拓展完善政府联系和服务群众机制、方便群众办事创业的重要渠道,是整合政务服务资源、有效提升政府服务水平的必然要求。通过 互联网+政务服务 改革,进一步提升政府的服务功能,提高政府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建立公开、透明、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为我市深入实施 三园一区一基地 发展战略和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基本原则

按照服务便民高效、办事依法依规、信息公开透明、数据开放共享、效能监管到位的原则,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

(一)依法依规,便民高效。坚持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按照 把麻烦留给政府、把方便带给群众 的原则,实施一门式一网式改革,打造阳光透明、流程简化、便民高效的政府服务。

(二)简政放权,简化流程。推进政府服务重心下移,进一步梳理和下放审批服务事项,方便群众就近办事,明晰市、镇两级政府部门的审批权限,推进简单事项 即来即办 、一般事项 审决合一 、复杂事项 会审联办 、跨层级事项扁平化办理、跨部门事项集约化办理。

(三)门在基层,网上服务。以办事群众需求为导向,优化完善市、镇(街)、村(居)实体办事大厅服务功能,梳理网上办事大厅服务办理流程,推进线下线上一体化,实现办事群众 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 。

(四)一窗受理,受审分离。按照 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 的服务模式,分类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健全受理与审批既相对分离又相互衔接的运行机制,实现从多窗办理向一窗通办转变。

(五)纵横贯通,业务协同。依托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推动统一申办受理平台与部门审批系统无缝对接,纵向贯穿市、镇(街)、村(居),横向联通各级审批部门自建业务系统,实现数据互联互通、业务协同。

三、目标任务

(一)改革目标。

依托各级实体办事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和移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强化标准化成果的应用,深入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打造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 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 的政务服务模式,实现 一个转变 、 三个减少 、 两个基本完成 的目标。 一个转变 即推动政府服务由 空间集中 向 服务集成 转变; 三个减少 即减少办事程序和办理时限,减少群众和企业办事跑腿次数,减少行政负担和制度性交易成本; 两个基本完成 即2016年底前基本完成市、镇(街)、村(居)自然人事项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工作,2017年上半年基本完成法人事项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工作。

(二)主要任务。

1.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以方便群众就近办事原则推进事项下放办理。

1)围绕 一门在基层 、方便群众就近办事的原则,凡国家、省、梅州市未作规定必须由市级办理的审批事项,由下级部门实施更方便有效的,可依法委托下级部门实施。

2)社会保险、公交卡等面向自然人的事项以及个体工商户相关事项,应尽量依法下放到镇(街)公共服务中心办理。

3)市公共服务中心主要办理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的事项,专业性强、业务复杂程度高的事项,跨部门、跨区域事项以及其他不可委托基层办理的自然人事项;镇(街)公共服务中心主要办理自然人事项,以及上级委托或下放办理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的事项;村(居)公共服务站重点提供政务、党务、村务、财务等各类生活生产等服务。

2.推进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

4)根据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参照《广东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16年版)》及公布的权责清单,梳理公开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以及事项标准,严格按标准规范事项名称、实施依据、服务对象、服务类别等基本要素,并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全部进驻实体办事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实现 目录之外无事项,大厅之外无审批 。

5)制定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统一申办受理标准。在申办环节重点规范受理范围、申请材料、审批条件、办理时限等要素内容。依法科学合理减少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带有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其它有关材料 等 兜底条款 的进行细化量化,为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在受理环节重点明确受理条件及其裁量标准,明晰量化 模糊条款 ,明确批准或不批准的标准和依据,压减自由裁量空间,减少群众重复提交申请和到现场办理的次数。

6)大力推进办事流程简化优化和服务方式创新。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坚决砍掉各类繁琐无谓的证明和手续。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一律取消;办事部门可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有关信息的,一律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

3.推动 一门式 政府服务建设。

7)完善各级实体办事大厅综合服务窗口设置。调整市、镇(街)、村(居)三级公共服务中心(站)现有服务窗口建设服务模式,将实体办事大厅按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服务窗口,变多窗受理为一窗受理,并与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无缝对接。

8)建立 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 的服务模式。综合服务窗口前台主要负责各部门审批服务事项的咨询导办、接件受理、进度跟踪、结果发送等前台服务内容,各部门后台负责实质性审查以及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各部门也可通过委托形式授权综合服务窗口即时审批,提高综合服务窗口即办率。建立健全前后台服务无缝对接的运行机制,市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应在综合服务窗口日常培训、业务衔接、公章使用、责任追究等方面加强制度建设,组织、协调和监督各部门为前台服务提供业务和技术支撑。

9)按照业务关联度大、专业性差异小的原则,科学划分服务主题,设置社会民生类、公安专项类、注册登记类、经营许可类、投资建设类等综合服务窗口。

10)加强综合服务窗口前后台工作人员的配备。

①综合服务窗口前台工作人员按集约化原则配置。人员不足的,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聘用合同制工作人员等方式解决。积极探索按照 编随事转、人随编走 原则,调配划转编制,统一调整到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

②各部门要按照选优配强的原则,把优秀人才和年轻后备干部选派进驻公共服务中心后台,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进驻的行政审批科(股)室负责人原则上应为部门中层正职,承担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工作的人员原则上必须为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业务骨干。

4.打造 一网式 政府服务体系。

11建成覆盖全市的网上办事大厅统一申办受理平台,与部门审批系统无缝对接,重点推进使用国家、省垂直或自建业务系统审批职能部门的系统对接。设定便捷的审查技术手段和时限提醒功能,变多网受理为一网受理。积极探索将部门审批系统整合到网上公共申办审批系统,实行一个系统办理审批。

12)根据梅州市的统一布置,做好网上办事大厅、窗口办事导航功能拓展和界面创新等有关工作,按实体办事大厅综合服务窗口的分类设置划分专栏,将同类或相关的办理事项进行整合集中,实行 一网通办 。与实体办事大厅综合服务主题相一致,重新梳理网上办事大厅服务事项和服务流程,按标准化模版统一网上申请入口,实行 一表式 申请,根据表单信息自动按部门、层级、区域进行后台分派流转,提高网上办事效率。

13)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库建设。完成本市电子证照库通用目录梳理。按照全省统一规范要求,基本建成电子证照系统,逐步实现各审批职能部门业务系统与电子证照系统对接,开展电子证照试点应用。减少办事群众提交纸质证照和到现场次数,引导企业和群众愿意网上办事,提高网上办事大厅使用率。

14)推进进驻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推动各部门业务系统改造,优化业务流程、精简申报材料、压缩审批时限,以各部门即办件、承诺件事项为切入点,采用 信任在先、审核在后 的后置审核方式,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对应,逐步减少办事人到现场次数,提高网上全流程办理率。

15)构建统一身份认证体系,以自然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作为办理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的统一标识号码,实现群众和企业办事多种渠道、一次认证、一号申办、无缝切换。

16)按照省标准规范完善市民个人网页和企业专属网页,完善服务性栏目,为公众提供信息查询、信息提醒、网上缴费等服务。按照全省统一手机版建设指南相关规范,对我市分厅手机版系统进行完善提升,推动各部门办事服务接入手机版。将各部门所有即办事项作为试点进行改造,实现手机在线办理。

5.推动一门式与一网式政府服务的融合与拓展。

17)将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纳入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范畴,整合现有基层公共服务场所、设备、人员、信息化系统等资源,切实提高资源使用效益,避免出现多头建设。

18)构建网上网下一体化的公共服务体系,拓展多种服务渠道。整合12345政府服务热线、自助终端、移动客户端等资源开辟政务服务渠道,有条件的单位可逐步探索证照邮政速递、远程视频咨询等服务方式,实现有形的门与无形的门有机结合真正实现 一个门、一张网 办事。

6.构建统一的政务服务信息共享体系。

19)按照省和梅州的统一部署,建设全市科学统一、逻辑清晰的政务大数据库。完善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健全信息采集、归类、储存、维护机制,推动市、镇(街)、村(居)三级共享交换体系建设,为政务数据资源实现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交换和共享提供有力支撑,夯实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信息化基础。

20)建立健全政务信息交换、使用、管理机制。通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整合、打通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与各部门审批系统、事项目录管理系统、电子证照系统,实现各系统、各环节、各时段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数据的互联互通,促进部门服务相互衔接,变群众奔波为信息服务,变 群众来回跑 为 部门协同办 。

7.强化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效能监督。

21)在大数据管理的基础上,建立全市政务服务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围绕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要求,建立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的政务服务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考评机制,结合政务服务满意度测评和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定期开展政务服务考评工作,将政务服务纳入政府绩效评估的范畴,不断提高行政许可和服务效能。

22)推动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与效能监察系统无缝对接,加强对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申办、受理环节的实时监控。对擅自增加、改变申请材料、违规设置办理条件等行为,进行红牌警告、强制停止实施;实施办事工作日制度,对即将超时办理的事项,进行实时预警和黄牌警告,并及时提醒相关部门加紧办理;对超时仍未办理的事项进行红牌警告和督办;对同一事项要求群众多次申办、反复提供材料的,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全程留痕、过往可溯、进度可查的办事记录与督查机制,确保所有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流程、结果信息即时可查可管。

四、组织实施

(一)发动阶段。

1.成立机构。成立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专责工作小组,抽调专职人员,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责任单位:市政管办。完成时间:20168月中旬)

2.动员部署。召开全市 互联网+政务服务 改革工作会议,对改革工作进行部署。(责任单位:市政管办、编办、经信局。完成时间:20168月底)

3.加强宣传。20168月起,通过电视、报纸、用户终端和网站等媒体,广泛宣传我市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工作,营造浓厚的改革氛围。(责任单位:市政管办、编办、经信局)

(二)实施阶段。

1.加大简政放权。在依法依规前提和方便群众就近办事原则下,推进事项委托、下放工作。(责任单位:市编办、法制局、政管办,市相关单位。完成时间:20169月底前)

2.推进审批标准化。推进各部门做好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编制工作并录入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和审批系统。(责任单位:市政管办、经信局、编办,市相关单位。完成时间:201611月底前)

3.制订综合服务窗口设置工作方案。(责任单位:市政管办。完成时间:20169月底前)

4.理顺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管理体制。加强管理队伍建设,配齐综合服务窗口前台工作人员,在晋职晋级、奖惩考核等方面健全完善相应的激励措施。(责任单位:市政管办、财政局、编办、人社局。完成时间:201610月底前)

5.制订综合服务窗口运行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政管办。完成时间:201612月底前)

6.完成全市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市经信局、政管办、监察局,市相关单位。完成时间:201610月底前完成全市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建设;201612月底前完成统一申办受理平台与各部门审批系统和效能监察系统的无缝对接工作)

7.完善一网式服务功能。完善网上办事大厅、窗口办事导航功能拓展和界面创新,配合省和梅州市电子证照库建设,推进进驻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构建统一身份认证体系、规范完善市民个人网页和企业专属网页。(责任单位:市经信局,政管办,市相关单位。完成时间:201611月底前)

8.组织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培训。(责任单位:市政管办。完成时间:201611月底前)

9.统筹整合一门式一网式服务平台建设。基本完成市、镇(街)、村(居)自然人事项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推广工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民政局、经信局。完成时间:201612月底前)

10.构建统一的政务服务信息共享体系。依托梅州市建设的市、县(市、区)两级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健全信息采集、归类、储存、维护、交换、使用、管理机制,推动我市市、镇(街)、村(居)三级共享交换体系建设,整合、打通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与各部门审批系统、事项目录管理系统、电子证照系统,实现各系统、各环节、各时段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数据的互联互通、过程可控。(责任单位:经信局、政管办。完成时间:201612月底前)

(三)提升阶段。

2016年底基本完成市、镇(街)、村(居)自然人事项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工作的基础上,力争在2017年上半年基本完成法人事项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工作。同时,通过建立健全 一门式一网式 政府服务绩效评估、信息公开和投诉举报机制,开展督促检查和绩效评估工作。(责任单位:市政管办、经信局、编办、监察局。完成时间:20177月底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和市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的兴宁市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专责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改革工作,专责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各镇(街)参照市里的做法,相应成立组织领导机构,认真抓好本级改革的相关工作。各镇(街)、市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的重要意义,将其列入重要改革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资金保障。财政部门要做好资金预算安排,支持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有关工作,保障和落实改革所需的经费,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三)加强督办落实。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工作纳入市政府重点督查项目。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分工安排和时间要求,加大工作督办落实力度,并于每月结束后3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专责工作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3310268,传真:3310268,邮箱:xnzhzwb@126.com),由市专责工作小组办公室综合汇总分析后于每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市政府督办室。遇到确需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协调解决的事项随时报告,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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