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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宁市加快 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实施方案的通知

兴市府办函〔2016〕63号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16-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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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市府函〔201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和省、梅属驻兴有关单位

《兴宁市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农业局反映。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1214      


兴宁市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实施方案

为加快转变我市农业发展方式,发展精致高效农业,提高我市农业质量效益,促进农民增收、农村繁荣,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72 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梅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部署要求,立足兴宁的区位优势和资源禀赋,积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大对农业支持保护力度,稳定粮食生产能力,大力发展优质高效农业,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产业体系,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

(二)基本原则。坚持把增强粮食生产能力作为首要前提,把提高质量效益作为主攻方向,把尊重农民主体地位作为基本遵循,把改革创新作为内生动力,把促进可持续发展作为重要内容,切实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

(三)主要目标。以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为核心,以构建现代农业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产业体系为重点,着力转变农业经营方式、生产方式、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扎实推进特色农业、现代农业建设。到2020年,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发展,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物质技术装备条件显著改善,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水平全面提升,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

1. 农业农村经济稳步发展,农业增加值年均增长3%

2. 农业产业化水平显著提高,积极培育产值超亿元的国家级或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全市农业龙头企业达到10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680家。

3. 农业生产条件有效改善,整治中低产田12万亩,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9万亩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全市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80万亩左右,粮食产能稳定在33.5万吨以上。

4. 农业机械化水平显著提升,水稻生产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9%以上。

5. 科技创新驱动取得明显成效,农业科技贡献率达到60%以上。

6. 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2020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万元左右。

7. 农业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农药和化肥的施用量实现零增长,全市森林覆盖率达60%以上,森林蓄积量达680万立方米。

2030年,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取得重大进展,建成具有兴宁特色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农业质量效益明显提升,农产品优质安全,农业资源利用高效,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有机融合、协调发展,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

二、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积极争取上级项目支持,实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基本农田整治、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等项目,争取每年投入资金5000万元以上,整治中低产田4万亩,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3万亩以上。完善水利基础设施体系,全面完成省级水利示范县工程、省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工程。统筹整合设计农田水利等基本建设资金,进一步加快农田水利  五小  工程建设,加大投入提高  三防  能力建设,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进一步夯实农业水利基础。

(五)稳定粮食产能。加强耕地质量管理,制定耕地质量建设标准,完善耕地保护补偿机制,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做大做强粮食产业,重点抓好粮食高产创建项目的实施,积极建设万亩示范区、千亩示范片、百亩核心方,加强辐射带动能力。加强科技创新和科技服务,做好病虫草鼠害的预测预报和综合防治,提高农业科技水平,确保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六)优化发展特色产业。充分发挥我市农业资源优势,打造优质稻、蔬菜、水果、油茶、养殖、茶叶等六大农业支柱产业。

1. 促进果业转型升级。在保证柚果年收获面积稳定在2万亩,产量在7万吨的基础上,创立以广东兴宁柚果种植研究基地为龙头带动的  富硒柚  品牌,推进全市柚果提质增效。进一步完善兴宁市五色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火龙果基地建设,把兴宁打造成中国火龙果之乡。同时巩固发展传统龙眼生产和加工,探索开发水果深加工项目,形成精致高效现代农业产业。

2. 强做优茶叶产业。在稳定现有种植面积2.6万亩基础上,充分发挥兴宁单茶的品牌优势,重点抓好提质增效,重塑名茶基地,打造名茶新品牌,确保全市优质茶产量和产值稳步提高。

3. 积极发展蔬菜示范基地。重点建设好龙田精致高效农业千亩优质韭菜花种植示范基地,扶持发展5个省级  菜篮子  基地和6个省级  菜篮子  培育基地建设,带动我市蔬菜产业化发展。

4. 扶持改造水产业。加快鱼塘标准化改造建设,优化水产养殖品种结构,加快推进渔业机械化,发展渔业产业化经营,扶持桂丰源生态农业发展公司、生兴实业发展公司、思丰水产养殖发展有限公司等养殖企业和基地建设,推动我市水产养殖业的发展。

(七)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与流通。大力开展产地初加工,鼓励专业合作社和种养大户建设先进实用的初加工设施。加大对现有农产品加工和技改补助资金力度,将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农业龙头企业纳入技改政策重点扶持范围。加快物流产业园区建设,构建以毅德物流城为中心主导的城南物流园区,推进物流企业集中化、规模化、产业化经营。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依托电商示范基地和阿里巴巴集团  千县万村  农村淘宝项目平台建设,规划建设电商产业园,加强电商产业孵化和人才培养,积极引进海淘平台项目,大力发展跨境电商产业,鼓励引导企业拓宽网上营销,争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

三、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八)扶持发展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培植出一批辐射面广、带动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积极培育产值超亿元的国家级或省级农业龙头企业。通过狠抓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增加科技含量来培育品牌、打响品牌,发挥品牌效应。鼓励金融机构对农业龙头企业贷款给予利率优惠。重点对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基本农田、现代农业示范区、水产良种培育、  菜篮子  生产基地等项目资金,优先向符合条件的农业龙头企业倾斜。

(九)提升壮大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有效措施,更是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的助推器。按照  民办、民管、民受益  的原则,在自愿联合、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前提下,通过政策鼓励和引导、财政扶持等方式发展壮大专业协会型、专业合作型、股份合作型等不同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十)鼓励发展家庭农场。鼓励农民通过合作与联合的方式发展适度规模种养业、林下经济等产业。完善家庭农场培育机制,认定并重点扶持一批示范家庭农场,鼓励家庭农场增加技术、资本等要素投入,提高农业集约化水平。

(十一)加快培育现代新型农民。建立多元化的农技推广机制,积极组织实施  绿色证书  、阳光工程、科技书屋等项目,突出抓好农村实用技术、转移劳动力技能培训,努力把广大农民培养成有较强市场意识、有较高生产技能、有一定管理能力的现代农业生产经营者。

(十二)全面推进土地经营权确权工作。按照广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推进我市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逐步完成收集资料、摸底调查、制作底图、外业调查、内业处理、张榜公示,签印确认、审核颁证、归档建库等工作,争取在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把农民承包地块、面积、权属证书全面落实到户,建立健全的农村土地承包信息管理系统,为规范化土地流转夯实基础。

(十三)培育发展社会化服务组织。根据我市农业专业化服务市场需求,加大政策引导和行政推动力度,逐步建立完善组织专业人员、培训专业技术、配套专业设备、成立专门公司、提供专业服务  五专一体  的农业经营性服务体系,突破规模化、标准化、信息化、品牌化、市场化等难题。培育发展水稻集中育秧公司、农作物病虫害专业防治队、农机专业服务队等各种有偿性专业化服务组织,扩大社会化专业服务覆盖范围。探索实施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和专业服务组织的推广创新方式,提高示范基地生产效益,壮大专业服务组织发展规模。鼓励农业专业技术人员担任种植、养殖技术顾问,从事各种农业技术开发、技术承包和技术服务。

四、增强农业核心竞争力

(十四)加强产学研合作,解决技术、人才等资源困境。推动产学研紧密结合,实现农业、科技和教育相互促进。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与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组建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团队、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充分整合人才、技术、资金,推进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深入开展农村科技特派员行动,创新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提升农业科研和推广水平。

(十五)引进良种良法,加强试验示范。围绕发展优质高效农业,引进良种良法,推动种业交流合作和良种推广应用,加快油茶、茶叶、龙眼、名贵花卉的产业化。加强地方名优农作物、名贵花卉的资源保护和提纯复壮工作,保护、开发、改良和利用地方优良禽畜品种,加快动物新品种选育及产业化,打造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种业龙头企业,增强种业持续创新能力。

(十六)加强各类农产品深加工技术研究,提高产业化水平。开发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保鲜技术、包装技术,推动油茶、龙眼、茶叶、禽畜等农产品的深度开发,提高优势农产品的经济效益。

(十七)加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实施农业科技创新驱动工程,建设农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加快转化各项先进适用农业科研成果。强化农业信息综合服务,加快涉农信息进村入户。开展  互联网+现代农业  行动,推动互联网与现代农业深度融合发展。

五、改善农业设施设备条件

(十八)大力提高水稻全程机械化服务水平。

1. 突破性推进水稻生产重要环节。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的财政资金支持,选择2-3个种粮大户扶持建设育秧大棚和成套育秧设备,建设专业育秧基地,发展机械化订单育秧,扶持合作社购置一批高速插秧机发展专业化插秧服务,组织专业育插秧服务社会化来推动我市水稻生产机械化重点环节的新突破。重点面向种粮大户需求订单育秧,以秧苗配送形式运送到田间地头,通过插秧机服务队直接标准化插秧,实现育插秧  一条龙  的社会化服务。同时,计划扶持引导一批种粮大户发展建设应急型的烘干机械和仓储设备,重点扶持建设高标准的粮食仓储烘干加工服务示范中心,把粮食仓储烘干加工服务中心建设为集公益性、服务性和经营性的股份制企业。

2. 建设新型农机服务组织示范点。依托宁江盆地粮食主产区,扶持引导建设新型水稻全程机械化农机服务组织示范点,重点发展  互联网+  的现代经营服务实体为主要特色的经营服务组织,推广互联网技术在农机  作业信息、维修管理、订单合同、机械调度、用工结算  等方面的应用,发挥互联网信息化技术和现代农机新技术相结合的高效便捷作用;推行   土地托管、联耕联种、代耕代种  等适度规模新型经营服务模式示范点。着力运用农机先进技术和土地适度流转推进水稻全程机械化技术的健康快速发展。

3. 促进农机服务网络体系建设。用5年时间初步建设成以市为龙头、镇合作社为骨干、村服务组织为主体的农机社会化服务网络体系,实现我市所有种粮大镇都有1家以上农机专业合作社,大力扶持引导农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积极引导合作社在组织建设、用地建设、机库建设等方面实行规范化建设,发挥农机合作社的社会化服务优势,激活农机效能,逐步引导   推广新农机应用向推广优质农机社会化服务  模式转变,引领带动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健康快速发展。

4. 建立健全农机服务组织体系建设。逐步引导建立健全农机信息化服务网络,规范农机行业协会建设,发展农机供应、作业信息、维修保障信息等服务,不断规范行业服务管理,健全信息化建设,为农机化管理、新技术推广、农机具供求、跨区作业、科学调度等各个生产环节提供及时、准确、权威的信息服务。着力发展现代农机和现代农业新技术推动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为我市粮食生产再上新台阶发挥农机与农艺相融合的科技示范引领作用。

(十九)培育现代农机装备特色农业示范区。

本着  民办、民管、民受益  的原则,重点扶持林果业、畜牧、渔业、农产品加工和设施农业等五大专业服务组织,龙头企业和种养大户结合自身生产需要创办新型现代设施农业机械化,以现代农机装备技术扩大经营规模,扩宽服务领域或强化经营管理,着力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市场竞争力。现代特色农业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重要载体,结合我市实际重点从四个方面发展培育好我市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

1. 围绕石马、大坪、黄陂、黄槐、罗浮等镇的油茶产业遴选扶持重点合作社或企业引导建设现代化油茶加工示范基地,擦亮油茶之乡品牌。

2. 围绕径南镇、合水镇、龙田镇的李青、茶叶、龙眼传统种植产业发展加工业,逐步延长农业产业链条,努力增加农副产品附加值。拟在径南镇遴选扶持合作社引导  公司+基地农户  建设,发展现代茶叶种植加工示范区和李青加工生产机械化技术示范区;围绕合水镇、龙田镇遴选合作社组织引导扶持发展收购龙眼烘干加工示范区。

3. 围绕我市养猪、养鸡等生产企业重点推广建设现代养殖机械和病死禽兽等动物无害化处理机械,大力推广先进环保的养殖机械化新技术。

4. 重点围绕新圩镇广东宝兴农牧有限公司、石马镇石斛种植加工基地等企业扶持引导发展设施机械化,着力建成一批设施农业、节水农业、循环农业示范单位。

(二十)加快发展设施农业。高标准严规格编制我市设施农业区域布局规划,大力培育设施农业经营主体,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设施农业,重点加强粮食烘干、仓储设施、农业大棚、节水节能设施等设施建设,打造一批有规模、高效益的设施农业示范基地。合理界定设施农用地范围,设施农业用地按农用地管理。

六、强化全程监管执法

(二十一)规范管理农业投入品。加强农药使用管理,规范农民用药行为,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实现农药减量控害。进一步强化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力度。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普及使用高效缓(控)释肥等新型肥料,禁止使用危害农产品质量、土壤和环境安全的垃圾、污泥、工业废弃物等制作肥料。加强对兽(鱼)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使用监管,推进种养结合,支持大型畜禽养殖场建设有机肥加工厂等畜禽粪污治理设施。

(二十二)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体系建设。逐步建立覆盖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农业标准体系,建设农业标准化示范园、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和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重点支持省市级  菜篮子  生产基地、林产品加工基地、园艺作物标准园、重点生猪畜禽养殖场(屠宰场)、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示范社、种养大户等开展标准化生产。加强农业品牌意识,做好品牌宣传推介,以品牌效应带动农业企业发展,提高农产品市场占用率。完善  三品一标  管理机制,推行清洁生产技术,规范生产行为,净化产地环境。逐步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产地标识管理机制。

(二十三)重点强化农产品质量监管。出台符合我市实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实施意见,落实农产品安全责任制,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积极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不断提高农产品检验检测水平,严格源头监管,不断扩大例行监测的品种和范围,建立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评价、保护和修复制度。加强农业执法监管能力建设,强化执法检查和市场抽检,努力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二十四)重视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强化重大动物疫病常年补免补防,建立固定免疫日,推行免疫明白栏、免疫明白袋等公开承诺服务制度。加强养殖场()、养殖小区防疫管理,建立免疫、卫生消毒、病死畜禽和粪污无害化处理、人员管理等防疫制度。抓好产地检疫,继续推行  签约式  管理和  报检110  的经验和做法,强力推进申报检疫制度,规模养殖场产地检疫率必须达到100%,农村散养户必须达到90%以上;规范屠宰检疫,认真落实同步检疫制度,定点屠宰厂同步检疫率和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加强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尽快实现动物从饲养、运输到屠宰各环节标识和信息数据的查询和追溯管理;按照《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要求,建立完善应急机制,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及疫情处置工作;及时充实调整重大动物疫病现场诊断专家组,为控制扑灭疫情提供坚强的技术保障。

(二十五)加快农业法制教育和执法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农村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提高农民遵纪守法和正确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加强农业执法体系建设,使执法方式、执法设备进一步完备,执法制度进一步完善,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不断提高农业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能力。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积极推进  放心农资下乡进村  民心示范工程建设,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七、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完善农业生态空间保护体系,加强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努力降低生产生活污染,全面提升生态文明的基础能力,形成农业良性发展局面。

(二十六)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加强农业生态环境治理,统筹种养规模和环境消纳能力,扶持发展种养结合、种地养地结合、林下立体经营等生态循环农业,重点推广双季稻-绿肥、稻鱼共生、养殖-沼气-种植、林菌共育、林药共生等生态种养模式,修复农业生态和恢复生物多样性,建设美好清洁田园。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制订优势农作物节水节肥技术规范,推广喷灌滴灌、水肥一体化等技术,促进农业节本降耗。

(二十七)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广生态养殖、循环水养殖、沼液沼气综合利用、农家肥积造等技术,实施秸秆还田、畜禽粪肥还田,提倡使用有机肥、种植绿肥。引导企业使用可降解农膜,支持企业回收废旧农膜,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处理工作。推动养殖废弃物的肥料化和沼气化处理,扶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加快开展区域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支持利用废旧木料和木材采伐、加工剩余物生产人造板、生物质能源,提高木材循环利用水平。

(二十八)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利用我市作为省农业厅第一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示范县和广东省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  省控点  的契机,大力推广生态农业模式,加强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监测,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沼液沼气综合利用,加强畜禽养殖污染、农村生产生活污水和秸秆禁烧的控制管理,严格控制和禁止高毒农药化肥使用,从根本上减少农业面源污染问题。

(二十九)开发农业休闲旅游功能。开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创建活动,扶持培育一批休闲农业知名品牌。保护历史文化遗产资源、特色景观资源,保护村庄原始风貌,整市推进村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乡村。

八、深化农业交流合作

(三十)加强政府宏观引导、政策扶持和公共服务。将农业  走出去  和  引进来  有机结合,加强部门协作配合,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有实力、有经验、守信用的企业  走出去  。加强与珠三角、粤东地区和江西省的农业合作,拓宽我市特色主导农产品供应渠道,努力争取珠三角、粤东地区和江西省农业企业在兴投资。进一步做好与广东新丰盛有机种植、广东宝兴农牧科技、兴宁市奇果聚农业发展、兴宁富荣绿农果业等港商台商企业的合作交流,为推进港澳台农业合作夯实基础。同时,深化与香港、澳门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动物疫病防控方面的交流合作,积极推介我市特色优势农产品。

九、强化财政金融支持

(三十一)统筹整合各级财政支农资金。加大对农业机械化生产、农产品生产流通、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信息化建设等现代农业发展关键环节的扶持力度,不断提高农业生产的机械化程度,拓宽农产品生产流通渠道,促进农业产业化集约化经营,推进农业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强化财政支农资金的绩效考核机制,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时效性。逐步推进我市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基金建设,积极整合各市场要素,实行财政引导、金融主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的机制,盘活财政支农资金的整体使用效果。

(三十二)拓宽农业融资渠道。完善  政银保  政策,鼓励金融机构为农户和涉农企业提供贷款以及保险公司、农业信贷担保机构为贷款提供保证保险等信贷担保服务,撬动工商资本和社会资金投资农业。创新涉农贷款抵质押方式,探索将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农民住房财产权、集体资产股份等纳入抵押物范围。积极推广农业机械设备抵押、农业订单质押、农副产品仓单质押等抵质押贷款业务,拓宽涉农保险保单质押范围。

(三十三)健全农业保险政策体系。进一步扩大种植业、养殖业、渔业等主要农业保险品种覆盖范围,积极探索符合我市实际的新农业险种。加大对政策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逐步建立健全市、镇(街道)、村农业保险服务体系,规范农业保险投保、承保、查勘、定损、理赔的流程,提高承保理赔效率。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种养大户参与农业保险,为经济基础较薄弱、市场经济条件下抗风险能力较弱的农业经营主体保驾护航。

十、加强组织领导

(三十四)落实主体责任。各镇政府、街道办作为责任主体,要增强对转变农业发展方式重要性、复杂性和长期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细化任务,明确职责,健全机制,结合本镇(街道)实际制定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具体实施方案。

(三十五)加强部门协作。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要协作配合、共同推进。农业部门要加强服务指导,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发改、财政部门要加大政策和项目扶持;金融部门要积极落实信贷、保险支持政策;经信、农机、畜牧、科技、林业、国土资源、环保、水务、质监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订相关配套措施,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三十六)强化管理服务。完善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深入推进涉农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积极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  一站式  政务服务,提高农业行政管理法制化水平。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加快形成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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