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和省、梅属驻兴各单位: 为适应机构改革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我市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决定将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调整为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并对组成单位和人员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总 指 挥:洪国华(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总指挥:徐 甦(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 总 指 挥:蒋建青(市人武部部长) 潘启东(市政府副市长) 何森清(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志标(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 龙(市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科工商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民族宗教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广播电视台、市公路事务中心、市气象局、兴宁供电局、市林业局、中国电信兴宁分公司、中国移动兴宁分公司、中国联通兴宁分公司、广梅汕铁路公司兴宁火车站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陈志标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黄建辉同志兼任,办公地点设在市应急管理局。指挥部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指挥部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总指挥审批。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