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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建梅州至龙川铁路项目(兴宁市段)的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兴市府〔2020〕15号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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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有关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需征收径南镇、永和镇、坭陂镇、刁坊镇、福兴街道属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部分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径南镇章峰村、东升村、官亭村、黄坑村;永和镇锦洞村、长新村;坭陂镇陂宁村、南方村、东联村、东红村、新岭村、陂新村;刁坊镇金银村、新光村、刁潭村、河塘岭村、周兴村、新坪塘村、新建村、贵峰村;福兴街道梅子村(详见附图)。

    二、征收目的:铁路用地。

    三、征收主体:兴宁市人民政府。

    四、征收实施单位:由拟征收土地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五、自本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兴宁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对拟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转告,并予以配合。

    六、自本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种、抢装修,违者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另附):新建梅州至龙川铁路(兴宁市段)项目用地拟征收土地红线示意图(DDXZML202001DDXZML202002DDXZML202003



兴宁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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