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兴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兴宁市人民政府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办公室对《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宁市政府网站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进行了修订,现将《兴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兴宁市人民政府网公布,诚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邮件形式提出意见建议。 时间:5天(2017年9月4日至2017年9月8日)。 地点:兴宁市人民政府网站 附件:兴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