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兴宁
36°
高温
兴宁
15:00发布
兴宁
15:00发布
36 °
多云
西南风 1级
空气优 43
相对湿度 45%
高温
今天
多云
26°/37°
周三
阵雨
26°/36°
周四
中雨 / 多云
26°/33°

繁體 丨 手机版 丨 RSS订阅 丨 无障碍浏览

首页 > 信息公开 > 五项公开 > 决策公开 > 决策预公开

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征求调整兴宁市合水水库灌区水利工程农业供水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1-04-01
[字体:  ]

  为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促进农业节水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关于扎实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080号)、《广东省政府定价目录(2018年版)、《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农业用水价格管理指导意见》(粤发改规〔2017〕11号)等规定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6〕139号)的总体要求,我局依据成本监审结论,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拟定了《调整兴宁市合水水库灌区水利工程农业供水价格通知》。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4月1日—10日止。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在公开征求意见时间内通过传真、邮寄、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市发展改革局。(联系电话:3332996,传真:3321826,邮箱:xnfgj3332996@163.cn,地址:兴宁市中山东路1号市府大院内)


  附件:1:调整兴宁市合水水库灌区水利工程农业供水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2:调整兴宁市合水水库灌区水利工程农业供水价格的通知的起草说明.docx

  3:兴宁市合水水库管理处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核定表及结论.docx

  




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4月1日


站群导航
  • 党群部门
  • 政府部门
  • 乡镇街道
  • 梅州网站
  •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