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兴宁
36°
高温
兴宁
15:00发布
兴宁
15:00发布
36 °
多云
西南风 1级
空气优 43
相对湿度 45%
高温
今天
多云
26°/37°
周三
阵雨
26°/36°
周四
中雨 / 多云
26°/33°

繁體 丨 手机版 丨 RSS订阅 丨 无障碍浏览

首页 > 信息公开 > 五项公开 > 结果公开 > 落实情况公开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梅州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20200145号提案答复的函

兴市府办函〔2020〕65号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10-16
[字体:  ]

梅州市政协文化和文史资料委员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打造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市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的关心支持。提案对兴宁目前存在的几个问题,总结到位,提出的建议办法具有针对性,对推进我市文物考古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较好的参考作用。

  近年来,我市严格按照《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实验区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等工作部署,突出以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保护、弘扬为重要抓手,深入推进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如专业人员缺乏、经费投入不足等掣肘文化遗产工作发展的问题。

  一、关于专业人员情况。兴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现有兼职人员4人,文化馆馆长任非遗中心主任,1名副馆长主管非遗工作,2名工作人员处理相关业务。博物馆编制4人,专业人才缺乏。对这些问题,我市将积极健全传承机制。

  二、关于文物保护方面。目前,对全市的61处文物保护单位,将严格按照国家《文物保护法》的要求,切实做好保护工作,划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完善“四有”,即“有保护标志说明、有建设控制地带、有档案记录、有专人管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保证文保单位的安全。2019年,我市分别对罗岗镇善述围、合水镇玉成围进行了抢救性的保护,在修旧如旧的基础上较好地恢复了原貌,目前修缮工作已接近尾声。

  三、关于工作经费的情况。目前我市开展非遗保护工作的经费主要来源于省级及以上的专项资金拨款,兴宁市级每年拨有预算内非遗保护及申报经费10万元,金额严重不足。而围龙屋的保护经费主要由省级文物专项经费和屋主自筹为主要渠道,省级财政资金投入主要针对已列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本体抢救性保护。全市古民居的维修保护是一项大工程,兴宁市政府没有专门的经费,只能靠各屋主自行组织维修,因此文物的全面保护和可持续发展问题依然受到经费投入的制约。对此,我市将继续争取上级和本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加大宣传力度,重视和利用社会力量和民间力量的参与,多渠道筹集保护开发资金。

  四、关于非遗保护、传承发展方面。自2007年开展非遗代表性项目普查至今,我市共列入各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有41项,其中省级5项,梅州市级14项,并于2019年组织竹板歌申报国家级代表性项目名录工作,现已通过省专家委员会的评定确定上报国家非遗司。已认定的非遗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50人,其中省级5人,梅州市级12人。非遗名录体系及传承人队伍建设日趋完善。为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切实做好我市的非遗代表性项目的普查、保护工作,我市成立了兴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专家组成员9人。专家组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水平,客观、公正评定我市的非遗代表性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并积极建言献策,为我市的非遗保护工作的创新发展贡献力量。

  以后,我市将按照上级的要求,加强历史文化遗产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积极争取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政策资金扶持,完善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成员的专业知识结构,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非遗传承基地、村级传习所的建设,逐步完善非遗传护的传承机制。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16日     


站群导航
  • 党群部门
  • 政府部门
  • 乡镇街道
  • 梅州网站
  •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