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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挂牌督办2018年火灾高风险区域的通知

兴市府办函〔2018〕49号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18-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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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和省、梅属驻兴各单位

为提升社会防控火灾水平,有效预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火灾高风险区域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治挂牌督办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消安〔201730号)和《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全市2017年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检查验收结果和挂牌督办2018年火灾高风险区域的通知》(梅市府办函〔201890号)的相关要求,结合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各镇(街道)开展火灾隐患排查的情况,市人民政府决定叶塘镇为2018年我市挂牌督办火灾高风险区域。

叶塘镇要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人员负责挂牌督办整治日常工作;要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工作责任人和工作完成时限,签订整治工作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逐级抓好落实,确保整治成效。有关责任人要定期听取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带队检查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各行、各系统主管部门加强消防监管,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叶塘镇要着力解决消防规划编制、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农村社区消防工作、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严格依法查处违反消防安全管理的行为,坚决消火灾隐患,确保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叶塘镇在督办期限内完成整治后及时组织自查自验,并向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提交整治验收情况及申请验收报告消防安全委员会将于201812月底前组织对火灾高风险区域叶塘镇进行现场核查验收,验收合格,予以摘牌销案;验收不合格,将继续挂牌督办,并按相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相应责任。火灾高风险区域整治工作验收情况将纳入年终消防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

叶塘镇政府负责将整治工作方案、工作联系人名单于2018815日前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彭吕,联系电话:6105111,传真:6105112);火灾高风险区域整治情况于每月25日前上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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