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和省、梅属驻兴各单位: 为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调整农业结构,培育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加快我市农业产业化进程,促进农业经济健康发展,由市农业局牵头,组织考核小组,按照《关于印发兴宁市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认定标准和考核办法的通知》(兴市府办〔2006〕11号)要求,对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直有关单位申报认定第十三批兴宁市农业龙头企业进行了考核。根据考核小组的意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新认定兴宁市勤丰生态种养有限公司、梅州市晟农生态田园发展有限公司、兴宁市顺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保仪生态科技(广东)有限公司、广东阳天农林科技有限公司、兴宁市益民粮油加工有限公司、广东辰丰谷物有限公司、兴宁市鑫龙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梅州市滋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兴宁市乌池种养有限公司、广东客汕情休闲农业与乡村养生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兴宁市国锋桑叶茶有限公司、梅州市泽源投资有限公司、兴宁市鑫龙腾绿色农业有限公司、梅州市福胜农林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为第十三批兴宁市农业龙头企业,现予以公布。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