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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梅州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190050号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兴市府办函〔2019〕39号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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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财政局:

梅州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关于加快拨付梅州市农业标准化示范园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的建议》(第20190050号)收悉,我市会办意见如下:

根据《关于下达梅州市2017年度农业专项资金mdash;mdash;计划的通知》(梅市农〔2018〕3号)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情况,我市实施农业标准化示范园建设项目的企业有2个,分别是:兴宁市新成种养专业合作社,项目建设投资46.5万元,财政补助资金35万元;兴宁市巨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资金49.1万元,财政补助资金30万元。两个企业合计总投资95.6万元,目前已全部实施完毕,我市农业农村局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将在近期组织专家组进行县级初验。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建设内容:兴宁市新成种养专业合作社(水稻)项目建设如下:项目区道路、排灌设施及水电等配套设施。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与服务设备升级,水稻优新品种引进与标准化生产技术示范推广,产品品牌建设与提升。该项目总投资共46.5万元,其中,财政补助资金35万元,项目承担单位自筹11.5万元,财政资金经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初验合格后拨付。

(二)兴宁市巨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韭菜花)项目建设如下:主要建设规模300亩标准园区,安装加压泵2台,以及喷灌设施、品牌宣传、科技培训等。该项目总投资共49.1万元,其中财政补助资金30万元,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资金19.1万元,财政补助资金经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初验合格后拨付。

二、建设情况

根据2017年度梅州市农业专项资金mdash;mdash;农业标准化示范园建设项目要求,结合实施方案,我市的两个企业建设全部完成,正在组织专家进行县级初验,合格后及时拨付资金。

三、资金情况

(一)使用情况。

1.兴宁市新成种养专业合作社资金使用情况:该项目总投资46.5万元,其中:水稻新品种引进与标准化技术示范推广14.1万元,水稻标准化生产机械设备购22.85万元,品牌提升建设工程7.55万元。

2.兴宁市巨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资金使用情况,该项目总投资49.1万元,其中加压泵3万元,喷灌材料27万元,安装费用15万元,宣传标牌、培训费2万元。

(二)资金拨付情况。

2019年5月24日梅州市农业农村局发文《关于做好梅州市2017年度农业专项资金mdash;mdash;农业标准化示范园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梅市农农函字〔2019〕278号),我市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配合梅州市农业农村局做好项目验收各项工作,专家县级初验合格后给予资金拨付。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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