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镇(街)、市直有关单位: 经4月3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讨论,决定4月份全市的10项较为突出安全隐患(详见附件),由各分管市领导负责督促落实整改,并由市安委办跟踪整改落实情况。请辖地镇(街)、市直有关单位督促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到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 五落实 ,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同时,将整改落实情况于2015年4月30日前报送市安委办(联系电话:3331692,传真:3334728),以便及时向市政府常务会议报告。 附件:4月份十项较为突出安全隐患情况表 兴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4月13日 附件 4月份十项较为突出安全隐患情况表 序号 隐患单位 名称 单位 地址 挂牌督办领导(职务) 责任单位(责任人) 存在隐患 和问题 采取措施 完成 时限 1 深圳市坪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 陈日新 (副市长) 住建局 (练胜红) 该公司承建的齐昌星城工程的塔吊在未按要求检测验收、办理使用登记手续的情况下进行施工。 按要求对塔吊进行检测并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2015年6月15日前 2 欧派橱柜仓库 兴田街道办神光路183号 温启龙 (副市长, 公安局局长) 兴田街道办 (黄志勇) 该公司仓库存在以下安全隐患:1、部分电源线路未套管、架设不规范;2、灭火器材配备不足;3、仓库内违规住人;4、仓库内堆放易燃杂物堵塞消防安全通道。 责令该公司重新架设电源线路并套管,配置足够灭火器材,清理易燃杂物,保持消防安全通道畅通,杜绝违规住人现象。 2015年4月30日前 3 兴宁市源发贸易有限公司下大塘探矿工程 大坪镇下大塘村 何志平 (市委常委、 常务副市长) 安监局 (何群标) 该公司的探矿工程存在以下安全隐患:1、+100m水平斜井与平巷岔道处未安装防护或砌筑;2、井下使用塑料管用作排水管;3、斜井口一段较松软的巷道未及时进行砌筑;4、矿区道路照明不足。 责令该公司:1、在+100m水平延深与岔道口安装防护或砌筑;2、禁止井下将塑料管用作排水管;3、对斜井口松软巷道及时进行砌筑;4、完善矿区道路照明。 2015年4月30日前 4 G205与兴南大道交叉路口 G205与兴南大道交叉路口 何剑清 (副市长) 公路局 (蓝群威) 该交叉路口过往车辆频繁,存在未设置红绿灯及交通渠化的问题。 对该交叉路口的圆盘改设红绿灯,并实施渠化交通。 2015年6月30日前 5 市地方公路管理站 X969线 28KM+500M(径南太阳村路段) 何剑清 (副市长) 交通运输局 (钟安昌) 该路段的钢护栏损毁。 修复损毁钢护栏 2015年4月15日前 6 兴宁市第八小学 兴城环城东路126号 彭志洪 (副市长) 教育局 (彭宇杰) 该校教学楼未安装防雷装置,存在防雷安全隐患。 对该校教学楼安装防雷装置。 2015年4月30日前 7 兴宁市麻纺厂 兴田二路85号 郑海涛 (市委常委、 副市长) 经信局(欧阳勇辉) 该厂内的围墙老旧出现裂缝,存在倒塌危险。 责令该厂改建围墙 2015年4月30日前 8 新光五谷亭机砖厂 刁坊镇新光村 何剑清 (副市长) 刁坊镇政府 (罗国强) 该厂的挡土墙老旧出现裂缝。 责令该厂停产,并修建挡土墙。 2015年4月15日前 9 兴宁市兴鹏电子厂 合水镇龙北粤龙加油站侧 温启龙 (副市长, 公安局局长) 合水镇政府 (赖建文) 该厂存在以下安全隐患:1、生产车间灭火器材配备不足;2、漏电开关未设置配电箱;3、消防通道堵塞;4、未安装应急照明灯。 责令该厂:1、配备足够灭火器材;2、设置配电箱;3、清理货物,保持消防通道畅通;4、安装应急照明灯。 2015年4月20日前 10 永和塑料厂 永和镇三枫村 温启龙 (副市长, 公安局局长) 永和镇政府 (童东平) 该厂灭火器材配备不足,现有灭火器材摆放位置不规范,堆放大量杂物堵塞消防安全通道。 责令该厂购置足够灭火器材,规范放置灭火器材,清理杂物,保持消防安全通道畅通。 2015年4月20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