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督促落实9月份我市较为突出安全隐患整改的通知 兴安办函〔2015〕26号 有关镇(街),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市主要领导指示要求,决定9月份全市的10项较为突出安全隐患(详见附件),由各分管市领导负责督促有关行业管理部门抓好隐患单位(企业)落实整改工作,并由市安委办跟踪整改落实情况。请辖地镇(街)、市直有关单位督促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到治理隐患的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 五落实 ,确保按照整改时限的要求,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同时,将整改落实情况于2015年9月28日前书面报送市安委办(联系电话:3331692,传真:3334728),以便及时向市政府常务会议报告。 附件:兴宁市9月份十项较为突出安全隐患情况表 兴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9月14日 附件 兴宁市9月份十项较为突出安全隐患情况表 序号 隐患名称 隐患地址 挂牌督办领导 (职务) 隐患整改督办单位 (责任人) 存在隐患 和问题 采取措施 完成 时限 1 自家人超市消防安全隐患 兴田街道办兴田一路 温启龙 (副市长、 公安局局长) 市消防大队 (杨文波) 该超市一楼的大参林药店和FDI服装店用石胶板遮挡封闭消防喷淋装置,存在消防安全隐患问题。 责令自家人超市对大参林药店和FDI服装店清除遮挡消防喷淋系统的石胶板。 2015年9月30日前 2 兴宁市新陂中学防雷安全隐患 兴宁市新陂镇街背2号 彭志洪 (副市长) 市教育局 (彭宇杰) 该校部分教学楼未安装防雷装置,存在雷击安全隐患。 责令该校安装防雷装置。 2015年9月30日前 3 伟雄大厦工程塔吊设备安全隐患 宁新街道办曙光路 陈日新 (副市长) 市住建局(李坤明) 蕉岭县建筑工程公司承建的伟雄大厦工程中的塔吊护墙架存在未按标准安装搭设的安全隐患。 责令该公司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塔吊护墙架按标准进行安装搭设。 2015年10月31日前 4 Y371线6Km+900m村道交通安全隐患 刁坊镇河塘岭村(平安寺至河塘岭段与国防线交汇处) 何剑清 (副市长) 市交通运输局(钟安昌) 该路段与国防线交汇处,过往车辆多,车速快,属繁杂路段。 在原有 让 字、减速带等警示标志的基础上,增加安装限速、限行等警示标志。 2015年9月30日前 5 兴宁市东顺燃气有限公司安全隐患 叶塘镇田心村 陈日新 (副市长) 市住建局(李坤明) 该公司存在:1、库区安全警示标志不足;2、储罐区杂草未及时清除;3、充装区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不完善,台阶未放置防碰撞橡胶垫;4、充装区安全警戒线不明显。 责令该公司:1、库区配足安全警示标志;2、及时清除储罐区杂草;3、规范张贴充装区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台阶放置符合规范要求的防碰撞橡胶垫;4、重新标明充装区警戒线。 2015年9月30日前 6 石马镇马下电站安全隐患 石马镇马下村 郑海涛 (市委常委、副市长) 石马镇人民政府 (孙伟权) 该电站变压器没有安装安全防护栏,存在安全隐患 责令该电站对变压器周围安装安全防护栏。 2015年9月30日前 7 华利海绵座垫厂安全隐患 合水镇下官村 郑海涛 (市委常委、副市长) 市中小企业局(张小海) 该厂存在以下安全隐患:1、生产废料堆放凌乱,堵塞消防通道;2、部分供电线路裸露未套管;3、消防卷盘水压不足;4、员工未佩戴劳保用品。 责令该厂:1、及时清理生产废料,保持消防通道畅通;2、对部分供电线路裸露进行套管防护;3、增加消防卷盘水压,保证消防用水充足;4、督促员工佩戴使用劳保用品 2015年9月30日前 8 兴宁市黄陂镇新兴加油站安全隐患 黄陂镇 何志平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市安监局(何群标) 该加油站存在以下安全隐患:1、加油机内新改线路未使用防爆器材;2、配电房杂物多、潮湿;3、未固定设置静电报警仪。 责令该加油站:1、加油机内新设线路应更换为防爆线路器材;2、清除配电房杂物,保持干燥;3、固定设置静电报警仪。 2015年9月30日前 9 Y013线22KM+800M村道交通安全隐患 石马镇 何剑清 (副市长) 市公路局(蓝群威) 该路段长约50米,属临崖路段,存在未安装钢护栏的问题。 安装钢护栏。 2015年9月30日前 10 兴宁市华日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仓库安全隐患 永和镇新寨村 何志平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市安监局(何群标) 该公司存在仓库周围杂草未及时清除的隐患。 责令该公司清除仓库周围杂草。 2015年9月30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