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督促落实1月份我市较为突出安全隐患整改的通知 兴安办函〔2017〕3号 有关镇(街),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决定对1月份全市十项较为突出安全隐患(详见附件)进行挂牌督办,由各分管及挂钩联系镇的市领导负责督促有关单位抓好隐患单位(企业)落实整改工作,并由市安委办跟踪整改落实情况。请属地镇(街)、市直有关单位督促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到治理隐患的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 五落实 ,确保按照整改时限的要求,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同时,将整改落实情况于2017年1月26日前书面报送市安委办(联系电话:3331692,传真:3334728),以便及时向市政府常务会议报告。 附件:兴宁市1月份十项较为突出安全隐患情况表 兴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月16日 附件 兴宁市1月份十项较为突出安全隐患情况表 序号 隐患名称 隐患地址 挂牌督办领导(职务) 隐患整改督办单位(责任人) 存在隐患 和问题 采取措施 完 成 时 限 1 兴皇娱乐餐饮有限公司安全隐患 福兴街道毅德城内 曾招强 (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市消防大队 (杨文波) 1、企业主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管理不到位;2、部分消防灭火器材失效,消防喷淋安装不符合规范要求;3、广告牌用电电线凌乱、未套管;4、部分线路违规使用花线。 责令该公司:1、加强安全知识培训;2、更换失效的灭火器材,按规范要求安装消防喷淋装置;3、规范整理广告牌用电线路;4、用电缆线更换违规使用的花线。 2017年1月30日前 2 大坪镇新园超市安全隐患 大坪镇上新街 练胜红 (副市长) 大坪镇政府 (刘渊) 1、货物堵塞消防通道;2、无安全出口指示标志;3、超市内设置厨房煮食。 责令:1、清理堵塞通道货物;2、张贴明显安全出口指示标志;3、移除超市内厨房设施。 2017年1月30日前 3 黄陂河粒坑段水闸河堤安全隐患 黄陂镇黄陂河粒坑段排坊下 陈日新 (副市长) 黄陂镇政府 (杨洪亮) 该水闸河堤因前期暴雨冲涮造成部分河堤崩塌。 重新兴建、修复河堤。 2017年1月30日前 4 兴宁市联发纺织有限公司安全隐患 兴田街道米寨村 袁勇华 (市委常委) 市经信局 (钟剑波) 1、纺织车间灭火器材配备不足;2、未及时清理生产车间棉尘;3、未张贴岗位操作规程;4、个别员工未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5、部分车间顶棚脱落。 责令该公司:1、购置足够的灭火器材;2、及时清理生产车间棉尘;3、张贴岗位安全操作规程;4、加强安全宣传,督促员工规范佩戴劳动防护用品;5、维修车间顶棚。 2017年1月30日前 5 华锐造纸厂安全隐患 刁坊镇刁潭村 温启龙 (市委常委) 刁坊镇政府 (罗平) 该厂在宁江河堤后坡(刁潭村段)设置一个约100立方米的钢板蓄水池,影响宁江河堤安全。 责令停止建设,拆除蓄水池。 2017年1月30日前 6 梅州丰宇科技有限公司安全隐患 黄槐镇槐东村建井处 曾招强 (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黄槐镇政府 (罗卫星) 1、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2、部分员工未佩戴防护用品进行作业;3、消防栓坏损。 责令该公司:1、加强安全知识、职业病危害教育培训,并做好记录;2、督促员工作业时佩戴防护用品;3、维修消防栓,确保正常使用。 2017年1月30日前 7 标华家俱店消防安全隐患 合水一街 曾招强 (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合水镇政府(陈静) 1、营业执照过期;2、作业场所未配置消防器材;3、供电线路凌乱;4、作业场所货物摆放凌乱,堵塞安全通道;5、安全警示标志不足。 责令该家俱店:1、办理营业执照;2、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3、重新规范安装供电线路;4、规范摆放货物,畅通安全通道;5、购置足够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张贴。 2017年1月30日前 8 粤容隆超市安全隐患 水口镇S120线陈屋门口 朱志勇 (副市长) 水口镇政府 (曾发茂) 1、无消防设施,无灭火器材;2无安全警示标志;3、无应急出口指示标志。 责令该超市:1、安装消防设施,并购置足够的灭火器材;2、购置并张贴安全警示标志;3、设置应急出口指示标志。 2017年1月30日前 9 Y270线2KM+100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罗岗镇土寨下龙西寺 朱志勇 (副市长) 市交通运输局(钟安昌) 该路段因边坡塌方影响过往车辆、行人安全。 修筑挡土墙。 2017年1月30日前 10 G05线K2678+400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新陂镇 朱志勇 (副市长) 市公路局 (分管领导 马平平) 该路段属村道路口,过往车辆、行人众多,未设置道口桩等安全设施,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设置道口桩等安全设施。 2017年1月30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