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督促落实2月份我市较为突出安全隐患整改的通知 兴安办函〔2017〕7 号 有关镇(街),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决定对2月份全市十项较为突出安全隐患(详见附件)进行挂牌督办,由各分管及挂钩联系镇的市领导负责督促有关单位抓好隐患单位(企业)落实整改工作,并由市安委办跟踪整改落实情况。请属地镇(街)、市直有关单位督促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到治理隐患的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 五落实 ,确保按照整改时限的要求,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同时,将整改落实情况于2017年2月28日前书面报送市安委办(联系电话:3331692,传真:3334728),以便及时向市政府常务会议报告。 附件:兴宁市2月份十项较为突出安全隐患情况表 兴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2月16日 附件 兴宁市2月份十项较为突出安全隐患情况表 序号 隐患名称 隐患地址 挂牌督办领导(职务) 隐患整改督办单位(责任人) 存在隐患 和问题 采取措施 完 成 时 限 1 刁坊中心小学安全隐患 刁坊镇正街68号 练胜红 (副市长) 市教育局 (罗丽思) 该校供电线路老化,超负荷运行,多次引发线路发热,造成经常断电。 责令该校重新规划铺设供电线路。 2017年2月28日前 2 新林服装加工厂消防安全隐患 兴田街道环城北路44号 曾招强 (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兴田街道办(李小波) 该企业存在以下安全隐患:1、生产车间内停放大量摩托车;2、消防通道堵塞,无消防应急灯;3、灭火器配备不足,安全警示标志不足;4、部分供电线路未套管,车间内违规使用闸刀开关;5、货物摆放凌乱。 责令该企业:1、生产车间内禁止停放摩托车;2、畅通消防通道,购置安装应急灯;3、购置足够的灭火器材和安全警示标志;4、供电线路套管,规范使用电源开关;5、规范摆放货物。 2017年2月28日前 3 永和新兴机砖厂安全隐患 永和工业园 冯 振 (市委常委) 永和镇政府(童东平) 该砖厂存在以下安全隐患:1、违规使用花线和闸刀开关;2、配电房未设置应急照明灯、防鼠板等安全防护装置。 责令该砖厂:1、拆除在用的花线和闸刀开关,规范使用电源线路和电源开关;2、规范设置应急照明灯、防鼠板等安全防护装置。 2017年2月28日前 4 洪昌傢俬厂安全隐患 兴宁市粤东饮料厂内 (龙田镇) 袁勇华 (市委常委) 市科工商务局(吴新明) 该厂存在以下安全隐患:1、车间布局、货物堆放凌乱;2、加工粉尘没有及时清理。 责令该厂:1、规范车间管理、规范摆设货物;2、及时清理加工后的粉尘。 2017年2月28日前 5 人人乐超市安全隐患 大坪镇圩镇老街 练胜红 (副市长) 大坪镇政府 (刘渊) 该超市存在以下安全隐患:1、员工安全意识淡薄;2、消防通道摆放货物;3、部分安全警示标志坏损;4、货物摆放凌乱。 责令该超市:1、畅通消防通道;2、更换坏损的安全警示标志;3、规范摆放货物;4、加强员工安全知识培训。 2017年2月28日前 6 梅州市欧尚超市有限公司安全隐患 兴宁市205国道人民大道中 朱志勇 (副市长) 市工商和质监局 (黄耀添) 该公司在用的八部电梯超期未检测,存在安全隐患。 责令该公司停止使用未检测电梯,聘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待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2017年2月28日前 7 天然水上乐园有限公司安全隐患 新陂镇福民村 何小娟 (市委常委) 新陂镇政府( 陈媛媛) 该公司的部分围墙倾斜,存在倒塌的危险。 责令该公司拆除倾斜围墙,做好安全防护设施。 2017年2月28日前 8 兴宁市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公司安全隐患 坭陂笃陂围段工地 陈日新 (副市长) 市水务局 (何群辉) 该公司承建的宁江河坭陂笃陂围段工地路段因水利建设造成高边坡,影响过往车辆、行人安全。 责令该公司:1、设置警戒线,树立警示牌;2、平整路面铺设石末。 2017年2月28日前 9 X002线12KM+220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叶塘镇下中村 朱志勇 (副市长) 市交通运输局(钟安昌) 该路段路边的钢护栏坏损、脱落,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修复坏损钢护栏。 2017年2月28日前 10 G205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宁新街道洋里红绿灯路口 朱志勇 (副市长) 市公路局 (马平平) 该路段过往车辆、行人较多,人行横道、停车线等安全警示设施不明显,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重划人行横道、停车线等安全警示设施。 2017年2月28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