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督促落实10月份我市较为突出安全隐患整改的通知 兴安办函〔2017〕21号 有关镇(街),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决定对10月份全市十项较为突出安全隐患(详见附件)进行挂牌督办,由各分管或挂钩联系镇的市领导负责督促有关单位抓好隐患单位(企业)落实整改工作,并由市安委办跟踪整改落实情况。请属地镇(街)、市直有关单位督促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到治理隐患的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确保按照整改时限的要求,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同时,将整改落实情况于2017年10月31日前书面报送市安委办(联系电话:3331692,传真:3334728),以便及时向市政府常务会议报告。 附件:兴宁市10月份十项较为突出安全隐患情况表 兴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0月20日 附件 兴宁市10月份十项较为突出安全隐患情况表 序号 隐患名称 隐患地址 挂牌督办领导(职务) 隐患整改督办单位(责任人) 存在隐患 和问题 采取措施 完 成 时 限 1 兴宁市劲霸男装消防安全隐患 兴宁市团结路207-209号 曾招强 (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兴田街道办 (李小波) 1、部分灭火器过期失效;2、楼梯消防通道摆放货物;3、一楼至二楼墙体未按规范要求建设;4、一楼至二楼未安装防火门;5、店内未安装消防喷淋和烟感报警器。 1、更换过期失效的灭火器材;2、畅通楼梯消防通道;3、一楼至二楼墙体按规范要求建设;4、一楼至二楼安装防火门;5、店内按规范要求安装消防喷淋和烟感报警器。 2017年10月31日前 2 兴宁市客运公司安全隐患 兴城兴田路东岳宫客运站 朱志勇 (副市长) 市交通运输局(钟安昌) 该客运站未设置易燃、易爆、危禁品进站检查仪,未配备安检员,存在安全隐患。 责令该客运站按规范要求安装X光机三品检查仪,配备足够的安检员。 2017年10月31日前 3 东顺燃气公司大坪吴田供应站安全隐患 大坪镇吴田村 徐 甦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市城综局 (刘坚) 该供应站的气瓶间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存在安全隐患。 重新选址搬迁,新设供应站应按规范要求建设。 2017年10月31日前 4 兴宁市宁中镇敬老院防雷安全隐患 宁中镇敬老院 陈日新 (副市长) 市气象局 (张振坚) 宁中镇敬老院楼房未安装防雷设施。 按规范要求安装防雷设施。 2017年10月31日前 5 石发傢私厂消防安全隐患 龙田镇 曾招强 (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龙田镇政府 (刘超华) 1、无消防用水、未张贴安全警示标志;2、供电线路凌乱;3、消防通道堵塞。 1、储备消防用水、购置并合理张贴安全警示标志;2、规范铺设供电线路;3、畅通消防通道。 2017年10月31日前 6 新兴机砖厂安全隐患 永和镇沙坪村 冯振 (市委常委) 永和镇分管安全领导(钟自红) 1、配电房应急灯未按规范要求安装;2、临时配用的电缆线乱堆乱放;3、员工未按规定使用劳保用品。 1、配电房按规范要求安装应急灯;2、配用的电缆线规范摆放;3、员工按规范要求使用劳保用品。 2017年10月31日前 7 兴宁市联文电子有限公司安全隐患 兴合线园区段 袁勇华 (市委常委) 市工业园管委会(马志源) 1、缺少安全警示标识;2、未设置安全通道;3、未设置岗位操作规程;4、高速旋转部件未设置安全防护;5、员工未按规定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 1、购置足够的安全警示标志;2、规范设置安全通道;3、完善岗位操作规程;4、高速旋转部件规范安装防护罩;5、及时发放并督促员工规范使用口罩等防护用品。 2017年10月31日前 8 黄槐中心小学安全隐患 黄槐镇中心小学 练胜红 (副市长) 市教育局 (罗丽思) 该校操场旁边的一栋混凝土结构的民居是危房,存在安全隐患。 1、拉警戒线、设警示牌;2、在距危房旁边一定距离搭建铁丝网隔离危房或拆除危房。 2017年10月31日前 9 梅州市盛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安全隐患 叶塘镇东环路胜璟雅居 朱志勇 (副市长) 市工商和质监局(黄耀添) 该公司开发的胜璟雅居在用两台电梯未经定期检测检验投入使用,存在安全隐患。 责令对电梯进行检测检验。 2017年10月31日前 10 广东岭东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兴宁新陂店安全隐患 新陂镇圩镇上街 何小娟 (市委常委) 新陂镇政府 (陈媛媛) 该店门前大型广告牌遮挡门窗,存在火灾安全隐患。 拆除店门前的大型广告招牌。 2017年10月31日前